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商务及物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商贸经济、物流发展等相关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加强与发达地区友好区县联系,建立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机制,促进区域内相互投资和贸易、经济联合与协调发展。
3.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立。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4.推动全县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发展。
5.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6.贯彻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职责,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现代物流、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监管。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8.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
9.贯彻实施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10.贯彻实施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建立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实施县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11.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商贸流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及报废、旧货流通、拍卖、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石油成品油、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
12.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一体化体系建设。
13.负责统筹推进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统筹冷链物流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
14.负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负责物流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指导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
15.负责全县国有商贸企业改革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印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19〕37号),本部门下辖1个行政单位(本级)和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商务行政执法支队、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176.03万元,支出总计2176.0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82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1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82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6.0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82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75.14万元,占35.62%;项目支出1400.89万元,占64.3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6.0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4.82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82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7.87万元,下降24.55%。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6.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4.82万元,下降10.1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7.87万元,下降24.5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5.00万元,占30.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9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9.70万元,占11.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12万元,增长49.2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一次性抚恤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34.96万元,占10.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6.90万元,增长517.34%,主要原因是增加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包”资金。
(4)农林水支出499.45万元,占22.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1.48万元,增长1685.66%,主要原因是衔接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0.18万元,占23.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19.32万元,下降73.56%,主要原因是年初市上预下达资金纳入预算,未实现支付。
(6)住房保障支出36.74万元,占1.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5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5.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62万元,增长12.1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去世,一次性抚恤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9.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2万元,增长1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印刷费、维修费、差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10.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1.71万元,下降70.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关费、保险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2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5万元,增长19.40%,主要原因是2022年5月才购买公务用车1辆,2022年5月开始产生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所以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大于2022年度。
公务接待费4.8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商务部门及市内其他区县商务部分到我单位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拖欠企业欠款清理行动,2023年支付公务接待费用包含以前年度产生的欠款。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55批次6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1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用于召开业务工作相关的会议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用于业务工作相关的培训人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9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印刷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09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70.9万元,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冉海霞 023-7555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