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商务及物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商贸经济、物流发展等相关规划、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加强与发达地区友好区县联系,建立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机制,促进区域内相互投资和贸易、经济联合与协调发展。
3.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立。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4.推动全县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发展。
5.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6.贯彻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职责,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7.负责推进全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现代物流、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监管。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8.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茧丝绸行业协调管理。
9.贯彻实施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10.贯彻实施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建立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实施县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11.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商贸流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及报废、旧货流通、拍卖、木材节约、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石油成品油、散装水泥、酒类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
12.负责城乡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承担城乡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一体化体系建设。
13.负责统筹推进物流项目招商引资。培育物流市场主体和物流服务品牌。统筹冷链物流行业管理和仓储发展工作。
14.负责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负责物流数据统计、分析、研究工作。指导物流相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工作。
15.负责全县国有商贸企业改革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和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督查督办工作,牵头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商贸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各类业务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负责机关财务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机关学习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牵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牵头承担商贸宣传和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
2.规划发展科。负责拟订和实施商务和物流产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商业网点建设规划,指导商贸业的改革工作,协调商贸行业生态和绿色消费等工作。负责城市商圈、商品市场、专业市场、特色街(含夜市经济)等商业设施建设管理,做好批发零售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社区商业设施(含社区商圈、城区菜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产品产销对接等农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和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推进连锁经营、代理、直销、特许经营等工作。开展现代物流、仓储发展等工作,组织实施城市配送终端体系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电商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牵头产业行业协会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流通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3.市场运行监测科。承担重要商品的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工作,做好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分析商贸流通经济运行状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商贸流通和其他服务业运行分析工作。编制有关商品运行、经济运行各类重要资料,提供市场信息和信息资源服务,负责商贸流通信息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牵头商贸服务企业主体培育和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等工作。牵头拟订重要生活消费品和重要商品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食用油、肉类、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调节工作。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商品保供应急工作。牵头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贯彻实施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及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及规划。加强电子商务行业管理,牵头推进各行业电子商务扩大应用。负责商贸系统信息化建设,推进商贸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推进数字商务等有关工作。
4.服务业科。贯彻执行国家、重庆市有关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服务业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负责餐饮业、住宿业行业管理,组织落实餐饮业、住宿业发展规则和政策措施,监管餐饮业(含星级农家乐)、住宿业行业标准和分等定级标准,指导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技能技术培训。负责对家政、人像摄影、婚庆、沐浴、美容美发、家电维修、洗染等居民生活服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生活服务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牵头全县会展经济发展工作,拟订本区域会展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参加国内外大型会展,承办各种形式的项目洽谈会和商品交易会,指导县内商贸流通各类促销活动。负责老字号品牌的发展与保护。牵头服务业行业协会管理工作。
5.行业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负责石油成品油经营、储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流通及报废、旧货流通、散装水泥、木材节约、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商贸流通行业节能与环保工作。统筹推动商贸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商贸服务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治理、重大风险防范等工作。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维护公平交易等工作。负责酒类商品产销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执行酒类行业规范和标准,加强酒类商品产销管理和酒类流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执行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和有关政策。负责指导商贸服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全县商务行业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国际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6.外经外贸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外资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商贸流通融入“一带一路”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积极扩大对外开放,稳外贸、稳外资、稳外经,承担外贸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和管理,培育外贸市场主体。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在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综合管理企业自营进出口工作和外派劳务的宣传、组织、培训和协调,参与企业进出口政策落实协调工作及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对应的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负责联系国内外投资者及工商组织、中介机构,建立各种信息资源库,做好县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协调等工作。负责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承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本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3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420.85万元,支出总计2,420.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58万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等支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42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58万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等支出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0.8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420.8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19.58万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89.30万元,占28.5%;项目支出1,731.55万元,占71.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20.8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19.58万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等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2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58万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89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0.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9.58万元,增长20.9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89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38万元,占2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0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其他商贸事务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91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举办中国文旅峰会,增加费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6.92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97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死亡抚恤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40.37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7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去世,经费减少。
(5)农林水支出392.69万元,占16.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09万元,增长3990.5%,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振兴涉农整合衔接资金及江北对口帮扶资金。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34.08万元,占46.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99万元,增长7.5%,主要原因是重新安排农商互联项目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23.50万元,占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9.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97万元,增长82.8%,主要原因是2022年绩效部分按月实际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9.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9万元,增长126.8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0万元,增长456.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增加公务车购置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7万元,增长524.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购买公务用车1辆,增加车辆购置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22.52万元,主要用于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2.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用、保险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还未购置公务车,未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公务车,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4.7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商务部门及市内其他区县商务部门到我单位交流学习,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下降0.17万元,下降3.4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87批次84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70元,车均购置费22.52万元,车均维护费3.3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3.59万元下降79.7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1.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费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印刷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9万元,增长47.2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1731.55万元;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我单位已完成2022年度绩效目标任务。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度我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白华 023-75552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