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生态环境局 / 公示公告

麻旺镇桂香村土地坳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前公示

日期:2026-08-18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评报批前核心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麻旺镇桂香村土地坳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麻旺镇桂香村9

3.建设单位:酉阳县博曙养殖场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重庆松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13929m2,总投资401万元,环保投资14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猪舍8栋(现有2猪舍建筑面积分别2088m21872m2,新建6栋猪舍,单栋建筑面积1000m2配套水、料、粪污传输通道。拟建项目设计生猪(育肥猪)年出栏量16000头,采用全进全出制,即一栋猪舍内同时迁入日龄相似的仔猪,达到育肥要求后同时出售。

6.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养殖废水、养殖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圈舍和粪污处理区产生的臭气,污染因子为 NH3H2S,固废为猪只粪便、病死猪只、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噪声主要为动物(猪只)叫声和设备运行噪声。

项目评价区域不涉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周边不涉及医院、学校、城镇等特别敏感区域,周边零星分布少量分散居民。项目所在区域周边分布有少量山涧裂隙水、山泉水收集池,供周边农户灌溉使用,主要分布在周边村落,区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等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评价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天然林、永久基本农田、重庆市重点保护动物、易危动物、中国特有种动物。

7.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废气:猪粪日产日清,强化猪舍消毒,优化饲料结构和合理调整饲料组分,种植绿化带,堆粪间定期喷淋消毒除臭;猪舍、干粪棚及其他区域定期喷洒微生物除臭剂;因地制宜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无组织排放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室外。

废水:项目污水经收集沉淀池+沼液发酵罐进行厌氧发酵工艺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存储于场内沼液暂存池,经罐车运输至沼液还田区域,再通过还田管网全部综合利用于周边耕地、种植基地进行还田,不排放。养殖区各圈舍、堆粪棚及道路周边均设置雨水渠,与道路周边及场区其他区域的雨水一起随地势径流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养殖场猪粪经堆肥发酵后用于农田施肥;病死猪暂存于冻库,定期运至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弃、过期药品,药品、兽药包装袋,废棉签、针管等医疗废物,送具相应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送往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置。餐厨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经分类处理处置后对环境影响小

地下水:本项目厂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将猪舍(储粪池)、危废贮存点干粪堆放区、发电机房已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消毒室、一般固废暂存间已采取一般防渗;养殖场其他区域及道路采取简单防渗。项目分区做好防渗措施,满足防渗要求。

生态:项目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影响较小;本项目废气源强较小,经过周边绿化带的净化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小本项目占地较小,后期可在场区范围内布置一定的绿化,本项目的建设导致的植被生物损失量较小,项目占地范围内生物多样性水平不会降低。

8.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分两次开展公众参与:

首次公示:在酉阳在线网站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

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步通过网络平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网、地方报纸重庆晚报、现场张贴桂香村公示栏三种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召开公众座谈会,公示期间未收集公众反馈意见。

9.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限:从网页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之日止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223278761

电子邮箱:553881572@qq.com

书面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97-8-42(请注明环评意见)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提交意见,并可申请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公示单位:酉阳县博曙养殖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