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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腊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酉阳县车田乡西腊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

日期: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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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评报批前核心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重庆西腊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酉阳县车田乡西腊盖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车田乡清明村5

3.建设单位:重庆西腊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重庆松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5.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总占地面积8001m2,总投资3400万元,环保投资133万元

项目养殖场目前主要为代养育肥猪,无种猪养殖,主要进行断奶仔猪的保育及育肥;项目场地内负责生猪饲养、场区污染治理等。共建设5栋圈舍1栋辅助用房1栋饲料仓库配套建设有污水、粪污处理区域等建成后常年存栏生猪6000头,年出栏育肥猪12000头。所需的猪饲料外购商品颗粒饲料,不进行饲料加工;项目不涉及种猪、仔猪养殖,不涉及配种、分娩,不涉及生猪屠宰。

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项目劳动定员10人。

6.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养殖废水、养殖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猪尿、猪舍冲洗水、职工生活污水,废气主要为圈舍和粪污处理区产生的臭气,污染因子为 NH3H2S,固废为猪只粪便、病死猪只、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噪声主要为动物(猪只)叫声和设备运行噪声。

项目评价区域不涉及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周边不涉及医院、学校、城镇等特别敏感区域,周边零星分布少量分散居民。项目占地范围主要为设施农用地、灌木林地。占地及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重要物种,不涉及法定生态保护区域、重要生境以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其他需要保护的物种、种群、生物群落及生态空间等。项目周边以农业生态系统为主,主要植被为农作物(小麦、玉米、土豆、红薯、蔬菜、水稻等)、果园、灌木、林地,区域受多年耕作和人类活动影响,区域动物主要为猪、牛、羊、鸡、鸭、鹅等家畜家禽及农田常见的麻雀、鼠类等野生动物,未见珍稀保护动植物分布。

7. 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废气:猪粪日产日清,强化猪舍消毒,饲料中适量添加EM菌,优化饲料结构组分,猪舍定期喷淋消毒除臭;定期对堆粪棚喷洒除臭剂消毒除臭;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喷洒除臭剂消毒除臭;沼气系统设置放空火炬,沼气放空点燃处置;厨房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由辅助用房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低,燃烧废气产生量少,由专用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臭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废水:项目污水经厌氧发酵工艺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后存储于场内沼液暂存池,经管道至沼液还田区域,再通过还田管网全部综合利用于周边耕地、园地进行还田,不排放。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振、隔声、消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猪粪经干粪棚暂存堆肥发酵后用于农田施肥;病死猪只暂存于冻库,定期运至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废包装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餐厨垃圾收集后袋装交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地下水:本项目厂区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正常情况下不会地下水造成污染。

生态:项目投入运营后,施工期短期生态影响逐渐消失。运行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占地造成的灌丛植被损失,以及养殖恶臭、处理后废水的间接影响。项目养殖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用于周边还田区域农灌施肥,不仅不会损伤植被,还能补充土壤养分;通过改良粪尿分离工艺替代传统干清粪、搭配创新饲料、密闭加盖粪污处理区等地、堆粪棚每周喷洒生物除臭剂、场区外设置乔灌绿化隔离等措施,可大幅削减无组织臭气扩散,同时落实日常消杀、疫病防控、病死猪无害化处置及应急预案,可有效避免疫病传播,降低对周边野生动物的影响。项目配套场区绿化,进一步减缓了人工设施对生态环境的扰动。因此,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采取各项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后,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8.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分两次开展公众参与:

首次公示:在酉阳在线网站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

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步通过网络平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网、地方报纸重庆晚报、现场张贴清明村公示栏三种方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未召开公众座谈会,公示期间未收集公众反馈意见。

9.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限:从网页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生态环境局作出审批决定之日止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223278761

电子邮箱:553881572@qq.com

书面邮寄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97-8-42(请注明环评意见)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来访等形式提交意见,并可申请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公示单位:重庆西腊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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