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酉阳自治县公安局 酉阳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发布县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国四国三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环〔2025〕68号)意见,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发布县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从2026年1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翠屏山大道(土家八千至邮政桥段)、金银山大道(顺风宾馆至桃花源广场段)、桃花源大道(电信公司至酉阳二中段)、钟灵山大道(城北车站至实验中学段)、酉兴路(邮政桥至武陵山大酒店段)。
二、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天24小时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驶入翠屏山大道(土家八千至邮政桥段)、金银山大道(顺风宾馆至桃花源广场段)、桃花源大道(电信公司至酉阳二中段)、钟灵山大道(城北车站至实验中学段)、酉兴路(邮政桥至武陵山大酒店段)。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和中国邮政专用车不在限行对象范围内。
四、对违规闯禁的高排放车辆,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五、本通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酉阳自治县公安局
酉阳自治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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