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征求《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酉阳自治县公安局 酉阳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发布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函
为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高排放车辆污染,根据《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我县拟对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实施限行措施。我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起草了《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酉阳自治县公安局 酉阳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发布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4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传真):023-81538128;电子邮箱:869987993@qq.com。
附件: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酉阳自治县公安局 酉阳自治县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发布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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