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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参加民法典宣传活动

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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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到来之际,酉阳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法学会、县经信委等16个部门在大溪镇法治广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政府干部职工、镇属部门、各村群众代表参加,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旷陈出席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县普法领导小组副组长旷陈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上,大溪镇党委书记石权对活动进行了致辞,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加就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力做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将民法典的良法优势转化为依法治县的实际效能,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酉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体参会人员集中观看了法治文艺汇演,群众踊跃参加“民法典宣传月”有奖知识问答并领取奖品。

普法活动中,16个部门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摊位、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民法典中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了解民法典的实用性,增强群众主动学习民法典兴趣,不断增强群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利的能力。现场群众热情高涨,积极主动领取民法典宣传读本、宣传口袋等宣传物资。活动中累计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物资15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40余人次。

活动还开展了“民法典进机关”“民法典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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