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分三类处理原有 20 余部环境法律:
1. 纳入整合修订:环保法、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海洋、清洁生产、环评、放射性污染防治 10 部法律全部修订并入法典,法典实施后不再单独施行;
2. 配套衔接保留:森林、草原、渔业、矿产、水土保持等资源类法律继续有效,与法典配套适用;
3. 前瞻新增制度:针对双碳、光污染、生态检察、信用修复等新需求,增设创新性、引领性全新规则
答:采用适度法典化模式,分三类处理原有 20 余部环境法律:
1. 纳入整合修订:环保法、大气、水、土壤、噪声、固废、海洋、清洁生产、环评、放射性污染防治 10 部法律全部修订并入法典,法典实施后不再单独施行;
2. 配套衔接保留:森林、草原、渔业、矿产、水土保持等资源类法律继续有效,与法典配套适用;
3. 前瞻新增制度:针对双碳、光污染、生态检察、信用修复等新需求,增设创新性、引领性全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