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领域 超大城市(中心城区)行政执法一体化 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日期: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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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市级统筹、一贯到底”总要求,突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市级统筹、多跨协同、资源下沉,努力在中心城区(含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及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下同)探索构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一体化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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