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452999927F/2023-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1
[ 发布日期 ] 2023-03-1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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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政策解读


2023220日,西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西阳士家族苗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作解读如下:

一、《方案》编制背景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和声环境质量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问题,建设安静舒适的宜居环境,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酉阳县城镇发展现状和规划,制定本《方案》。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调整,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务实管用。

调整范围:城市规划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区“一心多点”(“一心”小坝组团、钟多组团构成的集约紧凑中心城区,“多点”包括花田组团、渤海组团和板溪组团)城市规划区;酉阳工业园区,包括小坝全民创业园、龙江重化工业园、麻旺渝东南现代物流园和板溪轻工业园规划范围;城镇规划区,包括板溪镇、苍岭镇、大溪镇、丁市镇、泔溪镇、龚滩镇、黑水镇、李溪镇、龙潭镇、麻旺镇、南腰界镇、铜鼓镇、涂市镇、万木镇、五福镇、小河镇、兴隆镇、酉酬镇、酉水河镇等共19个建制镇的城镇规划区用地范围。

二、《方案》编制过程

《方案》编制历经前期研究、现场调研、起草等过程在20228月形成了初稿,其后通过多次征求意见,在202212月形成专家评审稿,在充分吸收和采纳专家、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后,形成了本《方案》。

三、《方案》总体内容

《方案》包含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总则,对声环境功能区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调整依据、调整范围等基础情况进行阐述;第二部分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方法及排放标准,对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定方式及管控要求进行明确;第三部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结果,主要为结合酉阳县实际确定的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成果。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围绕声环境管控要求及管控目标,概况性的明确管控要求;第五部分区划说明;第六部分附件,主要为划分成果表格和划分图件。

四、酉阳县声环境功能区调整成果

酉阳县声环境功能区共划分调整为32个区划单元(4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单独进行编号),总面积51.07km2其中:

1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3个,面积2.26km2,占划定面积的4.43%

2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25个,面积38.43km2,占划定面积的75.25%

3类声环境功能区单元4个,面积8.63km2,占划定面积的16.90%

4a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1.75km2,占划定面积的3.34%

附件1: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示意图




件2:


酉阳自治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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