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452999927F/2023-0004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发布日期 ] 2023-06-08

酉阳县2022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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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酉阳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机制构建情况

成立了排污许可“双百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到各科室,全力推进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执行报告提交率及内容完整性审核,确保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依证监管,全面完成双百任务。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总结

根据本次工作要求,酉阳县进行了职责分工:

(一)行审科负责具体实施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对核发的排污许可证质量进行审核,督促排污单位提交执行报告,对多次催促仍不提交的移交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开展辖区内持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工作;按要求填写各项审核表,并通过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报送;编制辖区执行报告提交率、内容规范性、许可证质量核查总结报告,按要求上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检查,督促排污单位按期提交执行报告、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及按期开展自行监测,对不按时完成或拒不执行的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予以查处。

(三)酉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审核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方案,督促排污单位及时按照自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并上报监测数据。

三、工作进展情况

(一)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酉阳县应提交2021年度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64家,已完成提交64家,其中按期提交64家,逾期提交0家,提交率为100.00%,未完成提交0家;酉阳县应提交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17家,已完成提交17家,提交率为100.00%;应提交2022年第二季度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17家,已完成提交17家,提交率为100.00%。

截至2022年11月30日,酉阳县应提交2022年第三季度执行报告的排污单位17家,已完成提交17家,提交率为100.00%。

(二)典型行业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酉阳县应完成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共计7张,目前已完成审核7张,完成率为100.00%。其中,六个典型行业应完成审核1张,已完成审核1张,审核完成率100.00%;其他行业应完成6家,已完成6家,审核完成率100.00%。

(三)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30日,酉阳县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67张,其中23个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18张。2022年应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22张,实际完成审核22张,审核完成率为100.00%。

酉阳县应完成23个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8张,实际共完成审核18张,审核完成率为100.00%,其中2022年完成审核15张,2021年完成审核3张。

(四)宣贯培训、调度督办情况

(五)排污许可执法典型案例

包括案情简介、处罚情况和启示意义三个方面。

四、面临的困难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面临的困难

区县科室工作分配较多,所涉及的业务工作不仅局限于行审类工作,存在人员不专不足的情况。

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近阶段由于疫情、行业不景气等原因,酉阳部分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变动较大,与这部分企业的联络沟通不便,使得双百任务工作推进难度加大。

五、解决问题的建议

目前已近年关,企业提交排污许可执行年报的时间不尽相同,希望排污许可系统内网端能够增加企业季报、年报是否提交的筛选功能,以提高完成双百任务的工作效率。

六、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要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排污。二是进一步压实镇街、园区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责任,及时传导压力,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加强排污许可工作的宣传引导,统筹协调,合力推进。三是加强与市局业务处室、帮扶组的反馈对接,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困难,及时向市局及县政府请示报告,及时完成2023年得双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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