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41项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20〕24号)的例行第41项专项整改子问题“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问题依然突出”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81538110,电子邮箱: yyhbdczgb@163.com,传真:023-81538126。
整改任务概述 | 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问题依然突出。 |
整改责任单位 | 酉阳县 |
整改目标 | 2022年底前,我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基本匹配,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实现清单式管理,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全过程有登记、有排查、无遗漏,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行为。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一)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渝环〔2020〕26号)文件要求,在2021年底前我县完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场所建设并投入运行。 (二)实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加强协作,开展联防联控,通过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按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开展固体废物大数据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固体废物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数据,提升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开展危险废物专题宣传培训。组织重点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固体废物管理等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报纸、微信、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认识。 整改成效: (一)已建成投用我县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单位(重庆清物源环境治理公司),并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县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得通知》(酉阳环发〔2020〕60号)。 (二)产废单位(含医疗卫生机构)、危废经营单位进行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按年度完成管理计划、年报申报,按要求及时填报电子联单,经营月报以及危废台账。 (三)组织了危险废物产生重点企业(含医疗卫生机构级汽修行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分类名录(2021版)》专题培训3次,利用“酉州环保”微信编刊发六期关于新修订固废法得宣传报道,从新修订的固废法的重大意义和亮点特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
整改时间 | 2022年12月底,长期坚持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白琼 81538110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