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452999927F/2023-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30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例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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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重庆市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例行督察第3号具体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贯彻落实〈重庆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酉阳委办发(2020〕24号)的例行第3专项整改子问题“一些区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在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规划上搞变通、做选择,导致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已完成整改,现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相关要求进行销号公示,具体情况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3-81538110,电子邮箱: yyhbdczgb@163.com,传真:023-81538126。


整改任务概述

一些区县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强,在执行有关政策、法规、规划上搞变通、做选择,导致一些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整改责任单位

酉阳县

整改目标

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空间源头管控和产业准入环境更加严格,监管更加有力,执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更加坚决。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党组)、政府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在深化学习中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严格空间源头管控。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管控政策。建立规划对城市发展建设时序、范围、内容等引导和管控机制。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监督和预警,形成数据化、智能化、科技化的监督长效机制。

(三)严控产业环境准入。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等产业政策,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的组织实施工作。禁止在长江支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工业园区,有序推进现有工业园区空间布局的调整优化。编制全县“十四五”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加强农业农村发展生态环境保护。

(四)加强督察。严格组织实施《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树立高质量发展鲜明导向。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开展自查,配合开展全市区县高质量发展督察工作。

整改成效:通过4项举措全面推进整改,我县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一是思想认识不断提高。通过不断加强学习和专题研究部署,全县上下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自觉性进一步提升,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空间规划不断完善。通过完成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引领作用不断强化,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运用好国土空间“一张图”基础信息平台,日常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协调解决矛盾冲突的工作便利性大大加强。三是产业准入不断严格。通过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空间源头管控和产业准入环境更加严格,监管更加有力,执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法规、规划更加坚决。落实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从严控制工艺落后、能耗高、污染严重、附加值低的项目落地,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四是督察成效不断显现。通过持续加大环保督察、自查工作力度,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提升。预计全年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达350 天以上,PM2.5 平均浓度20ug/m3。乌江、阿蓬江、酉水河、龙潭河、甘龙河等5条主要次级河流受控断面水质累计达到Ⅱ类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考核标准要求,位列全市前列。5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声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整改时间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白琼  81538110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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