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高水平打造美丽重庆先行地,着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酉阳自治县2024年降PM2.5和臭氧浓度攻坚行动方案及任务分解》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单位实际,切实推动相关工作落实。
附件:酉阳自治县2024年降PM2.5和臭氧浓度攻坚行动方案及任务分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6日
酉阳自治县2024年降PM2.5和臭氧浓度
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防止酉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下降督察建议的函》、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和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为切实打好降PM2.5和臭氧浓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保不出现臭氧污染天,持续降低PM2.5浓度,确保空气质量年度目标圆满完成,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制定《酉阳自治县2024年降PM2.5和臭氧浓度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不出现污染天,PM2.5全年平均浓度不高于21ug/m3,2024年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低于360天。
二、工作时间
2024年7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监管。围绕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行业实施达标监管。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重点检查锅炉、窑炉等涉气设施达标排放检查,强化对废气污染治理施运维、耗材使用、运行参数等情况,坚决打击稀释、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鼓励涉气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经济信息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进一步强化扬尘防治。以施工及城市道路为治理重点强化扬尘防治。深化施工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控尘“十项规定”。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开展城区重点路段冲洗和清扫,天晴高温时段加厚加密重点道路道洒水频次(其中上午时段洒水2次、下午时段洒水3次)。持续开展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巩固创建。在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市政工程中,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臭氧污染高发时段,不开展道路画线、沥青铺设、露天刷漆等工程作业。强化交通运输扬尘控制,加大对渣车冒装洒漏全过程监管执法工作力度。强化建筑工地裸土及堆场覆盖,严格落实物料覆盖、密闭装卸等降尘措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等)
(三)进一步强化交通污染防治。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完成淘汰老旧车不低于490台。开展路检抽查及入户抽测,并督促超标车辆完成达标整治。落实高排放车辆限行要求,查处高排放、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加大早晚高峰勤务部署,及时疏通拥堵路段,最大限度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引导储油库、加油站避开高温时段装卸油。(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委等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四)进一步强化生活污染整治。开展重点区域餐饮企业、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检查,督促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运维台账。督促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企业有效收集处理废气,坚决打击打磨、焊接、喷涂废气偷排漏排行为。加强城区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树叶等行为管控。落实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持续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成效,常态化开展县城建成区燃煤整治。(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等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五)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加大空气自动站监管,强化电力保障,防止可控因素干扰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严格按照《酉阳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污染预警期间督促企业开展相应污染减排措施,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加强部门应急联动,及时联合气象、住建、经信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会商研判,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力争不出现污染天气。(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酉州中学,国网县电力公司等)
四、保障措施
(六)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
县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县2024年降PM2.5和臭氧浓度攻坚行动工作,定期调度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及工地、露天焚烧火点数量、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推动情况等方面,对响应不及时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推进、督导落实,把任务落到实处,把责任压实到人,每月底前将当月降PM2.5和臭氧浓度攻坚行动工作工作情况报送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等)
(七)进一步强化监督问效。
县生态环境局将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存在攻坚目标任务未达成、履行职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视情况纳入县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并上报县政府督查室,严格督促落实。(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等)
(八)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重庆市指导防控PM2.5和臭氧污染告知书》发放力度,9月底前发放告知书不少于500份。广泛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及烟熏腊肉及颗粒物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引导企业主动做好节能减排和错峰生产。引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文明消费,提倡绿色出行、节能节材。(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和有关乡镇、街道等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酉阳自治县2024年降PM2.5和臭氧浓度攻坚行动方案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类别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监管 |
围绕颗粒物与氮氧化物排放行业实施达标监管。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2 |
加强工业企业排放监管,重点检查锅炉、窑炉等涉气设施达标排放检查,强化对废气污染治理施运维、耗材使用、运行参数等情况,坚决打击稀释、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
3 |
鼓励涉气工业企业开展深度治理、提升企业环境治理整体水平。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经济信息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 |
4 |
进一步强化扬尘防治 |
以施工及城市道路为治理重点强化扬尘防治。深化施工扬尘管控,督促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控尘“十项规定”。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措施,开展城区重点路段冲洗和清扫,天晴高温时段加厚加密重点道路道洒水频次(其中上午时段洒水2次、下午时段洒水3次)。持续开展扬尘控制示范道路巩固创建。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生态环境局、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等 |
5 |
在大中型装修、外立面改造、市政工程中,除特殊功能要求外,全面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臭氧污染高发时段,不开展道路画线、沥青铺设、露天刷漆等工程作业。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运输委 |
县生态环境局、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等 | |
6 |
强化交通运输扬尘控制,加大对渣车冒装洒漏全过程监管执法工作力度。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公安局 | |
7 |
进一步强化扬尘防治 |
强化建筑工地裸土及堆场覆盖,严格落实物料覆盖、密闭装卸等降尘措施。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8 |
进一步强化交通污染防治 |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完成淘汰老旧车不低于490台。 |
县公安局 |
县生态环境局 |
9 |
开展路检抽查及入户抽测,并督促超标车辆完成达标整治。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 | |
10 |
落实高排放车辆限行要求,查处高排放、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
县公安局 |
县交通运输委 | |
11 |
加大早晚高峰勤务部署,及时疏通拥堵路段,最大限度提高车辆通行效率,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 |
县公安局 |
—— | |
12 |
引导储油库、加油站高温时段装卸油。 |
县商务委 |
县生态环境局、有关企业 | |
13 |
进一步强化生活污染整治 |
开展重点区域餐饮企业食堂油烟检查,督促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运维台账。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 |
14 |
开展重点区域公共机构食堂油烟检查,督促定期维护保养油烟净化设施并建立运维台账。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县生态环境局 | |
15 |
督促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企业有效收集处理废气,坚决打击打磨、焊接、喷涂废气偷排漏排行为。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交通运输委 | |
16 |
进一步强化生活污染整治 |
加强城区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树叶等行为管控。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 |
县生态环境局 |
17 |
落实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 |
县公安局 |
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委、县生态环境局、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等 | |
18 |
持续巩固高污染燃料禁燃工作成效,常态化开展县城建成区燃煤整治。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 | |
19 |
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 |
加大空气自动站监管,强化电力保障,防止可控因素干扰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 |
县生态环境局 |
酉州中学、国网县电力公司 |
20 |
严格按照《酉阳自治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污染预警期间督促企业开展相应污染减排措施,动态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
21 |
加强部门应急联动,及时联合气象、住建、经信和公安等有关部门会商研判,采取必要管控措施,力争不出现污染天气。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钟多街道、桃花源街道、酉州中学等 | |
22 |
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 |
县生态环境局统筹全县2024年降PM2.5和臭氧浓度攻坚行动工作,定期调度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及工地、露天焚烧火点数量、烟花爆竹禁燃工作推动情况等方面,对响应不及时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推进、督导落实,把任务落到实处,把责任压实到人,每月底前将当月降PM2.5和臭氧浓度攻坚行动工作工作情况报送县生态环境局。 |
县生态环境局 |
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等 |
23 |
进一步强化监督问效 |
县生态环境局将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存在攻坚目标任务未达成、履行职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视情况纳入县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并上报县政府督查室,严格督促落实。 |
县生态环境局 |
有关单位 |
24 |
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 |
加大《重庆市指导防控PM2.5和臭氧污染告知书》发放力度,9月底前发放告知书不少于500份。 |
各乡镇(街道) |
县生态环境局 |
25 |
广泛开展禁止露天焚烧及烟熏腊肉及颗粒物污染防治科普宣传,引导企业主动做好节能减排和错峰生产。引导公众绿色低碳生活、文明消费,提倡绿色出行、节能节材。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信息委、县农业农村委 |
各乡镇(街道)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