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452999927F/2022-00036
[ 发文字号 ] 酉阳环发〔2022〕9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01
[ 发布日期 ] 2022-06-1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酉阳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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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酉阳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

现将《酉阳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2022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酉阳县2022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为扎实做好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为抓手,以精准执法、科学执法、依法执法为工作方针,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工作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紧盯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保持力度、延伸深度、拓宽广度,集中力量打好标志性战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1.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探索开展流域生态环境执法。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及涉气“散乱污”整治、涉ODS、夜间建筑施工等专项执法检查。

3.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长江“三磷”排查整治“回头看”。

4.开展排污许可执法、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统筹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等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5.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6.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检查。

7.开展与周边省份毗邻区县的跨省界联合执法检查。

(二)切实维护环境安全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坚守环境安全底线。

8.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执法检查,紧盯一废一库一品等高风险领域,组织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汛期高温期间专项检查,以及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

9.严格管控风险,推广“南阳实践”经验,加快完善重点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风险攻坚战。

10.深化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管理。

11.压实环境安全工作全过程管理责任,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加强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

12.提升应急应战能力,落实“1+40+N”应急演练制度,督促环境风险企业至少举行1次实战演练。

13.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经验借鉴和警示教育作用。

(三)强力推进依法行政

改进和完善依法、规范、公正、高效的生态环境执法体系,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树立执法权威。

14.持续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15.修订执法事项清单,编制统一的执法工作规程。

16.落实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

17.对案情重大、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实施专案查办,深化典型案例剖析,发挥示范和震慑效应。

18.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慎用查封、扣押措施,严禁执法“一刀切”。

(四)大力提升能力建设水平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

19.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2020版)》要求,强化高科技装备运用。12月底前,基本达到标配标准。

20.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着装配发和管理工作。

21.加强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合发布、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

22.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落实自动监控数据标记应用制度,提升非现场执法能力。

23.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

(五)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

24.加强守法引导,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深入企业送技术、送方案、送政策,举办企业环境守法培训。

25.按照“分类监管”“分类处置”原则,实施差别监管,对恶意违法严惩重罚,对轻微违法审慎包容、帮扶指导。通过集中约谈、限期整改、座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26.常态化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对清单内企业免除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

27.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完善环境信用评价标准,促进环境信用信息共享,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28.实施有奖举报,提升企业守法环境。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引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

29.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30.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31.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成效。

3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以案四说”,推进“以案四改”,完善廉政风险管控的相关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筑牢变的思想底线。

3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意见要求,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基层减负。

34.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工作宣传。

35.加强机关党建“三基建设”,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做好群团和老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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