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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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实施“生态强县、绿色富民”战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更高标准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打好生态牌,加快打造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新样板,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23年工作成效

)深入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一是我局高度重视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工作能力。积极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培训,强化生态文明法治教育,在县委党校举办为期3天的生态文明教育培训班,对全县11个部门和39个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学员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实战能力。三是持续开展“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12.4宪法日等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悬挂标语、设置展板、发放资料、播放视频、现场讲解、互动问答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境保护法等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引导和推动了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全年共摆放宣传展板80余块,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和法律读本12000余份(册)。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二是党组书记、局长亲自部署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见成效。

)强力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职责、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工作。按照“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依法执法”要求, 大力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构建多层级、多方位监管机制,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并公布了《酉阳自治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要点》,建立健全部门间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草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厘清源头防范、过程监管、末端执法的职责边界。二是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遵循合法、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环境违法行为的特点,依法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修订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处罚流程图》,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不搞“一刀切”。三是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定下发《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信息库的建设、双随机抽查比例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日常监管以“双随机抽查”为主,有效避免执法扰民情况发生。做好联合抽查工作,建立“双随机”联合抽查对象信息库,与交通、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轻重型汽车销售、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联合抽查。2023年,全县共有17名执法人员、358家企业纳入双随机执法对象信息库,开展基础抽查157家次、项抽查252家次、联合抽查5家次。

)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一是将16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实行动态更新,并将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各类生态环境管理数据、自行监测数据或利用能源管理部门数据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和巡查。二是强化社会监督,严格执行《酉阳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通过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围绕“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 开展“执法帮扶”进企业活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向企业环境负责人详细解读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规范等内容,对企业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疑问与困难进行详细解答、提出指导意见,切实解决企业所想所盼所急。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检查帮扶指导,细致查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指导帮扶企业用足、用活、用好政策,补齐污染防治短板,引导企业进一步提振信心、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四是轻微免罚、惩纠并重,助力企业绿色发展。抓好轻微免罚政策落实,对发现的符合轻微免罚情形的违法行为进行包容免罚,并采取批评教育、政策宣讲、指导帮扶等举措,引导企业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从源头杜绝类似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对恶意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对发现的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在线数据造假等环境违法行为,果断出击,坚决予以打击,释放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的强烈信号。同时做好问题整改“一抓到底”文章,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不定期进行“康复式回访”,及时打通企业在问题整改进程中的“中梗阻”。 2023年共实施行政处罚10起,罚款金额51.4173万元,免予处罚1起。五是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渝环办〔2023〕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组织10家企业开展市级环境信用评价,4家被评为诚信企业,6家被评为良好企业;组织9家企业开展区县级环境信用评价,评价结果均为良好

(五)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妥善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制定和完善了信访工作程序、接待以及回访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初信初访办理力度,牢牢守住信访第一道关,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强化受理告知、办理沟通、办结回访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一次性解决率和群众满意率,避免产生重复信访事项。2023年以来,共受理来信来访和互联网督查投诉323件,已办结323件,无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以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环保监管模式存在盲区。“用人看”的传统环境监管模式下,企业往往采用“躲猫猫”的方式,应对环境监管,执法检查人员“前脚走、后脚停”的现象普遍,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禁而不止。企业面对环保处罚和整改要求,宁可选择停止生产,也极少有企业有意愿投资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形成法不责众的局面,执法难度大,处罚难以到位。

(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高。新划入的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事项落实还有不少困难。生态领域的执法范围和操作标准不明晰,相关部门的监管执法界限不清,机制尚不健全,在执法重心下移的情况下,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承担的责任和能力严重倒挂,执法职责很难落地。由于大队队伍年龄、学历、专业化、岗位熟悉度等差异,加之大队机构设置变更、岗位调整等因素,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优秀执法培训教师、执法领军人才、执法骨干人才等专业性人才培养尚且不够,部分队员的能力提升还处于学习期,专业化发现问题能力不强,办案规范性、办案质量还有待提升。

三、2024年工作打算

)开展环境法治宣传。增强法治宣传工作实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密结合,以《宪法》《民法典》和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拓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开展送法进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二)加强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提升行政处罚文书质量,继续大力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业务技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办案,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应立案尽立案、应处罚尽处罚、应移送司法尽移送司法;要及时补齐移动执法短板,提高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充分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移送拘留等法律手段,有效追究环境违法责任。

(三)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工作力度,坚决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环保责任宣传普及和小微企业整治,提升排污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同时加强执法交流。与周边省市开展跨省流域联合执法,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取长补短,举一反三,提高执法水平。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持续组织开展各项执法专项行动,巩固历年来各项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以补短板为目的,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和后续督查力度,督促问题整改,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强化部门配合与司法衔接。继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与公安等部门的案件和线索移送工作,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和组织开展监督监测的规范。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对于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积极组织推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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