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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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酉阳委法办〔2020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牵头完善了生态环境方面制度

我县制定一系列加强本地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划定全县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知》(酉阳府发〔201726号)《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环境保护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酉阳府发〔201826号)《关于调整我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酉阳府发〔20198号),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印发了《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酉阳委办发〔201857号)。

(二)依法开展法治工作

一是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县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二是认真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18年至2020年我县共启动并结案6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索赔工作。其中,县生态环境局启动并结案3件,县农业农村委启动并结案2件,县林业局启动并结案1件。三是依法开展法治宣传。2020年我局通过报纸、电视台、微信、会议,以及现场宣传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50余次。四是依法开展其他工作。依法开展行政审批、污染防治、生态管理、农村环境、法治宣传和生态环境监测等工作。2016年以来我局工作人员没有违法失职行为。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宪法法律至上,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坚持依法行政和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对标对表,做细做实。法制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我局将按严格按照中市县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查漏补缺,做细做实。进一步调整充实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与实际运用能力。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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