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1-0069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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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执行生态环境相关标准,拟订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交流与合作。

11.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

12.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在我县的履约工作。

13.承担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县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2020年,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由于机构改革于2020年更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为酉阳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管理科、污染防治科、农村环境科、宣教信息科、行政审批科) 3个下属事业单位(酉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酉阳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县核与辐射管理站)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为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7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管理科、污染防治科、农村环境科、宣教信息科、行政审批科) 3个下属事业单位(酉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酉阳县环境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县核与辐射管理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7009.67万元,支出总计7009.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80.54万元、增长177.2%,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增多。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81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6.05万元,增长266.9%,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增多。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13.27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96.4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97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97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675.76万元,占22.7%;项目支出2301.9万元,占77.31%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6.57万元,增长400.6%,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结转下一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09.6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80.54万元,增长177.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财政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3.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56.05万元,增加266.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30.15万元,增加12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节能环保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96.4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3.97万元,增长72.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0.88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实施完工。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6.57万元,增长400.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48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7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比例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47.43万元,占1.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节能环保支出2765.11万元,占92.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5.65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实施。

4)农林水支出11.52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1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实施。

5)住房保障支出49.13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万元,增加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41万元,下降10.7%,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厉行节约,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4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85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公用经费大幅度减少,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9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增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1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预算较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91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车用车用油。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5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9.85万元,下降79.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公用经费大幅度减少,支出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视频会议增多,会议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万元,下降31.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培训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3%。主要用于采购环境督查环境监测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1671.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情况良好,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均较为理想。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53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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