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酉阳自治县钟多街道钟南大道杉树湾(县政务服务中心旁)
联系电话:023-81538153
单位职责: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生态环境局的名义,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一)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组织协调跨区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
(二)承担污染防治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入河排污口,大气环境保护,土壤生态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农村面源,工业噪声等方面的污染防治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三)承担生态保护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承担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等造成生态破坏的生态保护执法和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
(四)承担核与辐射安全执法事项和违法案件的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检查。
(五)监督、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生态环境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七)承担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八)依法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执法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