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452999927F/2026-00041
[ 发文字号 ] 酉阳环发〔2026〕1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05
[ 发布日期 ] 2026-06-05

关于加强2026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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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龙潭镇政府,各有关单位:

2026年高考、中考将至(高考将于67日至9日进行,中考将于612日至14日进行)。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要求,按照市、县关于加强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部署安排,现就2026年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26526日至614日期间,不予发放除抢修、抢险以外的夜间施工作业审核意见书。

二、严禁在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龙潭镇城镇范围内进行噪声超标排放的建筑施工作业。

三、严禁在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龙潭镇城镇范围内进行噪声超标排放的文化娱乐活动。

四、严禁在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龙潭镇城镇范围内使用高音量的音响设备进行宣传、集会或招揽顾客、露天娱乐,严禁使用高音量的设备进行室内装修。

五、严格控制交通噪声,桃花源街道、钟多街道、龙潭镇城镇范围内实行车辆禁鸣。

六、考试期间禁止在酉一中、酉二中等考场及考生住宿地点(以县教委届时公布为准)周围1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七、考试期间每日2100时至次日800时和每日1200时至1400时,居民集中的地区和学校附近产生噪声的工矿、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的施工和活动,禁止在居民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高中考期间,请相关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局将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检查力度,不间断进行巡查,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从严查处、曝光高中考期间的噪声扰民违法违规行为。

县生态环境局投诉电话:18996982059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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