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环人事〔2020〕14号)、《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函》(渝环函〔2021〕674号)要求,我单位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编制了《酉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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