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方案
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新时期治水思路的重要工作,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市水利局工作安排,我县2022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必须创建完成,否则2022年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中节约用水管理考核一票否决,为完成我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并通过市水利局验收以及2023年水利部复核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面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改善水生态环境,建设可持续社会发展。
二、制定依据
1.国家级文件依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关于印发 <“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16号)。
2.市级文件依据:重庆市水利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等9个部门《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渝水〔2016〕82号)、《关于印发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2020〕30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与考核工作与细则的通知》(渝水节水〔2019〕5号)、《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节约〔2021〕379号)。
3.县级文件依据:《关于印发<酉阳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酉阳水利发〔2020〕9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酉阳县“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的通知》(酉阳水利发〔2021〕84号)。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制度创新为动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转变用水观念,不断提高用水质量和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结合我县实际,紧密围绕考核目标,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节约为主、协调发展。注重水资源节约同时,服从发展战略的需要,加快形成节约资源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实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以人为本、和谐共生。正确处理人与水资源的关系,着力解决突出的水资源浪费问题,实现人与水资源和谐共生、协调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良的发展环境。
3.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引导、组织、协调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对水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和引导全社会用水行为,激发全社会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形成全民共建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格局。
4.因地制宜、改革创新。既要考虑我县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又要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办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推进科技创新,以健全的制度体系和科技进步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5.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善抓落实,是确保决策实施、工作推进、任务完成、目标实现的根本保障。同时加大节水宣传,加快节水载体建设,切实有效的提高广大市民的节水意识。
6.坚持目标导向,压实各方责任、加强部门协调。严格按照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与考核工作与细则的通知》(渝水节水〔2019〕5号)文件中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对标对表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确保顺利通过市水利局验收以及水利部复核验收。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9月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效果,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标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众节水意识显著增强。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不低于40%,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100%,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30%以上,农田灌溉利用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45,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60%以上;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不低于50%,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不低于15%,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四)任务分工
(1)全面谋划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节水优先”的治水思路,全面谋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将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与巩固主要内容纳入下一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强化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指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节水规划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教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
(2)推进农业节水。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和农作物种植结构,优化用水结构。优先开展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地区节水灌溉发展,积极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高效节水灌溉率达30%以上。大力推广改土蓄水、保土蓄水、工程蓄水、覆盖保水、农耕农艺抗旱节水、节水技术设备应用等综合配套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45。明确农业节水工程设施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严格执行灌溉用水定额,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不小于60%,其中中型灌区计量设施由县水利局水库工程管理站负责牵头建设,小型灌区计量设施由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建设。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水库工程管理站)
(3)推进城市生活节水。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不断降低供水管网的漏损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强化节水技术改造和用水节水管理,全面推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15%以上。(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酉阳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酉阳县钟多宜人供水有限公司)。
(4)推进工业节水。加强企业用水管理,强化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测,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开展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节水企业建成率达40%以上。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完善企业内部节水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各级用水计量器具,建立用水统计台账,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牵头单位:县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县水利局、酉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5)推进公共机构节水。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健全节水管理岗位,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水,在各类用水场所落实节水宣传标志标语等,实现节水宣传与管理并重;推进公共机构节水载体建设,实现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营造节水浓厚氛围,学校将节水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建设节水型学校、节水型医院等。(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等)
(6)大力发展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一是把再生水利用作为水资源和节约用水规划的重要内容,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鼓励和支持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城市建设必须考虑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城市绿化、城市道路清洗、生态景观等用水,必须优先使用再生水。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15%以上,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二是加强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企业等区域建设雨水、空调冷凝水积蓄设施,强化雨水、空调冷凝水计量与再利用。(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经信委;配合单位:重庆市酉阳县渝清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7)切实加强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把用水定额作为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计划用水下达、节水型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计划用水管理,要依据确定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单位和年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严格监督用水计划执行情况,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
(8)广泛推广节水型器具和产品。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城镇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和民用建筑,应采用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居民家庭全部使用节水器具。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水利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委)
(9)建立健全节水器具监督检查制度。源头质量监管是确保全民使用节水型器具的重中之重,要积极梳理企业质量档案,强化企业生产销售质量监控,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定期开展各类节水器具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经信委、县水利局)
(10)全面强化全民、全领域节水意识。开展县委书记谈节水活动,广泛运用电视台、报刊杂志以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加强车站、商场、社区、宾馆、学校等人口密度大的地区宣传教育,全方位、多层次形成全民节水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融媒体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文旅委、团县委、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四、安排部署
(一)部署启动(2022年1—2月)
主要包括方案编制、落实经费、张贴标语以及宣传动员等环节。
(1)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吴国祥副县长为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水利局等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余单位为成员的酉阳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水利局。
(2)建立酉阳县节约用水部门联席会制度:由县政府吴国祥副县长为总召集人,县水利局局长为副总召集人,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教委等主要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酉阳县节约用水部门联席会,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协调部门职责,解决争议事项。
(3)根据水利部及市水利局文件要求,结合验收评分标准,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提出切实可行的执行方案,各司其职,尽快落实。
(4)由于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专业性强、工作量大、考核要求高,且该项工作市水利局验收时间为2022年9月,时间非常紧,参考彭水县、秀山县等周边区县,建议采用比选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指导(包括迎接市水利局验收以及2023年国家水利部复核验收)。注:彭水县聘请重庆绿蓝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重庆市2021年创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6个区县中,在市级验收时彭水县得到了验收评估组的高度评价,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开展实施(2022年2月—2022年7月)
主要包括节水型载体及制度建设,其中农业节水、城镇生活节水、工业节水、公共机构节水、再生水利用、用水管理、加强节水器具推广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1.农业节水: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农业灌溉节水和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统计。根据考核要求,农业灌溉用水计量水量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的比例不得低于60%(即3877.8万m3),(其中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安装由县水库工程管理站负责,小型灌区计量设施安装由县农业农村农委负责);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全县有效灌溉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30%(即6.86万亩),县水利局要加大对中型灌溉的节水改造工作(县水库工程管理站至少创建1个节水型灌区);县农业农村委要加快推进小型灌区的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2.城市生活节水: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不低于15%,建设标准以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全节办〔2017〕1号)文件为准。我县已有3个小区完成节水创建工作,根据县住房城乡建委提供的数据:全县独立物业管理、集中供水的居民小区共计33个,节水型小区占比9.09%,2022年县住房城乡建委要持续推进节水型创建工作,至少再创建2个节水型居民小区,并持续抓好已创建小区的巩固提升工作。
3.工业节水:用水计量率100%,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推广污水处理利用,加强企业内部节水管理和技术改造,完善用水台账制度,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不低于40%,创建标准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市级节水型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渝经信节能〔2021〕21号)文件为准。2021年我县已有1家企业完成创建工作,县经信委要持续推进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再创建1至2个节水型企业,并持续抓好已创建节水型企业的巩固提升工作。
4.公共机构节水: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建成率在50%以上,创建标准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渝机管发〔2018〕105号)文件为准。我县已有76家公共机构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要完成15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以及至少申报并成功创建1个市级及以上公共机构节水标杆或水效领跑者。
5.非常规水利用:一是再生水利用率(经过处理并再次利用的污水量与污水总量的比值(指市政处理部分,不含企业内部循环利用部分)不得低于15%。县住房城乡建委要加快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助推在城市绿化、街道清洗等方面利用再生水,并形成台账予以记录,县城市管理局要全力配合。二是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中要加强雨水、空调冷凝水设施的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6.用水管理:县建委、县水利局、县发改委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要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
7.节水宣传: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杂志、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节水宣传,让所有人深刻认识到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全领域节水意识。县融媒体中心制作节水短片、新闻报道等,县水利局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等契机,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县农业农村委要加强水肥一体化、农业节水等宣传活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水标语的张贴,定期举行节水宣传等,在县教委要将节水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绿色小使者”评选、节水演讲、节水征文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县交通局要在各个车站、服务站、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张贴节水标语等;县生态环境局要结合环境保护日等宣传节点进行节水宣传;县住房城乡建委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团县委积极开展节水志愿者活动。
(三)自评提升以及迎接市局验收(2022年7—8月)
主要包括自我评价以及提请市级验收。
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评,自评得分达到85分以上的,向市水利局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县水利局要加强资料收集整理,各部门相互配合,自评达到100分以上,顺利通过市水利局验收以及国家水利部复核验收。
(四)接受市局验收以及国家水利部复核准备(2022年9月-2023年6月)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水利部复核工作,结合市局验收意见,查漏补缺,持续做好各行业节水工作,争取高标准、高质量通过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把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机制,建立以政府主导、县水利局(县节水办)牵头、多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建设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组织保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落实。
(二)加强资金投入。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的资金采取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自筹与县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筹集。根据市水利局的要求结合县财政的实际情况,请求县财政至少安排500万元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前期工作开展、试点示范载体建设的补助、机关节水和中水回用改造补助、节水型社会标杆单位的创建和申报、各部门的宣传投入等。
酉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创建项目财政资金补助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项目资金 |
备注 |
县水利局(县节水办) |
105 |
主要用于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至少40万元)、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公众节水意识调查、资料整编等。 |
县农业农村委 |
70 |
主要用于小型灌区计量设施安装、高效节水灌溉、节水宣传等。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60 |
主要用于节水载体建设、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再生水利用等。 |
县经信委 |
20 |
主要用于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宣传等。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80 |
主要用于节水载体建设、至少1个市级及以上公共机构节水标杆或水效领跑者。 |
县教委 |
2 |
主要用于在学校开展宣传教育等。 |
团县委 |
5 |
主要用于开展节水志愿活动、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等。 |
县生态环境局 |
3 |
主要用于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等。 |
县交通局 |
5 |
主要用水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等。 |
县城市管理局 |
40 |
主要用水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再生水利用等。 |
县水库工程管理站 |
60 |
中型灌区计量设施安装,节水型灌区建设等。 |
县委宣传部 |
50 |
主要用于节水短片制作、新闻宣传报道等。 |
合计 |
500 |
|
(三)强化督查考核。要加强督查督办,强化目标责任管理,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顺利开展。该工作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将本项工作已纳入2022年市委、市政府对县政府经济社会实绩发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造成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加快推进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县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健全水资源监测网络,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加强取水户取用水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将执法检查作为节水工作的重要内容,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同时,进一步建立公众参与制度,推进社会公众参与节水,鼓励举报各种浪费水资源、破坏水环境的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对机关企事业干部职工、学校师生、社会社区、基层乡镇村等人员持续进行节水知识宣传,让所有人深刻认识到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全领域节水意识。
附件
酉阳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任务分解表
序号 |
类别 |
任务指标 |
主要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用水定额管理 |
严格各行业用水定额管理,强化定额使用 |
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节水载体认定等工作中,严格执行用水定额。 |
县水利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机关事务中心 |
2 |
计划用水管理 |
应纳入计划用水的城镇非居民用水单位全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 |
对年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城区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 |
县城市管理局 |
县发展改革委 |
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河道外用水取水单位和年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城区非居民用水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率达到100%。 |
县水利局 | ||||
3 |
用水计量 |
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60%以上 |
中型灌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并予以监控计量。 |
县水利局 |
县财政局 |
小型灌区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并予以监控计量。 |
县农业农村委 | ||||
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 |
加强工业企业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查。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 | ||
4 |
水价机制 |
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际实施面积占计划实施面积比达到100%;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实际执行水价加精准补贴占运行维护成本比达到100%。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 |
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
制定城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水利局、县城市管理局 | ||
实际执行城区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包括台账、实例。 |
县城市管理局 |
酉阳县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酉阳县宜人实业有限公司 | |||
建立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制定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经济信息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 | ||
城区实际执行非居民用水实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
县城市管理局 |
酉阳县水利水电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酉阳县宜人实业有限公司 | |||
水资源费征缴 |
按照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足额征缴水资源费。 |
县水利局 |
县财政局 | ||
5 |
节水“三同时”管理 |
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 |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经济信息委 |
6 |
节水载体建设 |
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40%以上 |
加强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在2022年7月前完成1至2家规上节水型企业创建指标。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
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50%以上 |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强化节水日常管理,在2022年7月前完成15个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以及至少申报并成功创建1个市级及以上公共机构节水标杆或水效领跑者。 |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县财政局、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 | ||
节水型小区建成率达15%以上 |
按照《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在2022年7月前完成有物业统一管理、实行集中供水的城镇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指标。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县城市管理局 | ||
7 |
供水管网漏损控制 |
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
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完善“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在2022年9月前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
县城市管理局 |
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水利局 |
8 |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
全面推动公共场所、居民家庭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
强化企业生产销售质量监控,定期开展各类节水器具监督检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公共场所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
县城市管理局 | ||||
新建小区居民全部采用节水器具;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 |
县财政局 | ||||
9 |
非常规水利用 |
再生水利用率达15%以上 |
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对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进行回用,用于城区的城市绿化、道路保洁、生态景观等,鼓励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经济信息委 |
县城市管理局、县财政局 |
雨水、空调冷凝水收集利用 |
在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中要加强雨水、空调冷凝水设施的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各居民小区、公共机构 | ||
10 |
节水宣传 |
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公众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 |
县委办开展“书记谈节水”工作。县委宣传部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杂志、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节水宣传,让所有人深刻认识到节水工作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全领域节水意识。县融媒体中心制作节水短片、新闻报道等,县水利局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等契机,经常性开展节水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水情知识和节水知识;县农业农村委要加强水肥一体化、农业节水等宣传活动,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公共机构节水标语的张贴,定期举行节水宣传等,在县教委要将节水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在中小学开展“绿色小使者”评选、节水演讲、节水征文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县交通局要在各个车站、服务站、出租车、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张贴节水标语等;县生态环境局要结合环境保护日等宣传节点进行节水宣传;县住房城乡建委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开展公众节水意识调查,70%以上的调查对象具有明显的节水意识;团县委积极开展节水志愿者活动。 |
县委办、县委宣传部 |
县融媒体中心;县发展改革委、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机关事务中心、团县委、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
11 |
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
实行节水激励政策 |
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出台节水激励政策。县财政对节水项目建设、节水技术推广等实行补贴或其他优惠等激励政策。 |
县财政局 |
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委 |
12 |
推广农业高效节水 |
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率达30%以上 |
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积极推广喷灌、微灌、滴灌、低压管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2022年8月底前,全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30%以上,县水利局负责中型灌溉的节水改造工作,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小型灌区的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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