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范围,依法规范管理河道,保障河道工程安全、行洪安全、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水河湖〔2024〕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划定了全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42条纳入管理任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纳入划界范围的河道
鱼泉河、李子溪、白鹿河、双泉河、庙溪河、金玉河、香沟河、四道水河、任家河、狮象河、天京沟、车头坝河、长岭沟、干溪沟(黑水镇)、梓木坪河、官偿河、龙坝河、闹溪坝河、刘家沟、楠木庄河、丁家沟、红鱼溪、沙子坝河、小江河、磨石溪、宜居沟、木叶溪、杨楠河、双鼻孔溪、丹泉河、白桥河、杨河坝河、鱼水河、拖坝河、哨玉河、八洞河、干溪沟(龚滩镇)、张家坪河、石柱溪河、苟子溪、钟岭河、深溪河等42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道纳入管理任务河道。
二、划定标准
有堤防河段按堤顶高程划定河道管理线,其他河段按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与岸坡交线划定河道管理线。
三、管理要求
本公告属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管理及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水质、水生态、水环境及水工程安全的活动,违者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重庆市酉阳县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42条重要河道管理范围公告表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