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6-000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6-17
[ 发布日期 ] 2026-06-1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第44号建议的答复函

字号:

罗敏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天馆乡核桃村供水工程(二期)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天馆乡核桃村供水工程项目一期已顺利完工。鉴于该项目一期输水管道线路较长,后续运行管理难度较大,水源地受天气影响较大,存在季节性缺水风险,为有效解决该地季节性缺水问题,我局多次与天馆乡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双方已达成初步共识,确定由县缘溪水务公司对核桃村供水站实施统一运行管理。待缘溪水务公司完成接管工作后,将由该公司配套完善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全力保障项目后续运维及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64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