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4-00046
[ 发文字号 ] 酉阳水利函〔2024〕88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27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5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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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景华等17人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桃花源水库移民安置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酉阳县桃花源水库是一座以城市供水、农业灌溉、农村人畜饮水等综合利用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建设总工期35个月,批复投资87565万元。截至目前,主、副坝已封顶,坝基帷幕灌浆已完成,具备下闸蓄水条件。

关于跨村跨组进行移民安置。根据《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问答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1344号)第三十六条: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和批准使用宅基地的,在退出原宅基地并注销登记后,依法确定新建房屋占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只有符合上述文件规定情形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户才准予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根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桃花源水库征迁建设跨村跨组安置相关问题的建议》(酉阳农委函〔202499号),为保障库区农户基本居住权,原则同意跨村跨组安置。

关于加快落实县级资金配套。截至目前,酉阳县桃花源水库工程市级资金尚有14535万元未到位,县级配套资金尚有10692万元未到位。为加快推进征地移民搬迁工作,县政府已多次组织县财政、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召开相关会议,县财政将根据征地移民搬迁进度需要,足额保障征地移民搬迁补偿补助资金。同时,我局将和项目法人一同,积极协调市、县级有关部门,争取未到位资金;我局将协调征地工作机构和有关建设单位加快征地搬迁工作,待征地搬迁完成90%后,继续征地移民概算调整工作,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接下来,我局将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稳步推进剩余未完工作,力争2024年年底前完成下闸蓄水验收,2025年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为小坝新城提供安全的供水保障。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627日              

注:1.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2.联系人:赵磊电话:1330827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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