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4-00033
[ 发文字号 ] 酉阳水利函〔2024〕73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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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凤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庙溪乡集镇(氽洞坎)内涝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很好,感谢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将庙溪乡集镇段排洪渠治理纳入重庆市酉阳县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项目,该项目可研、初设报告等已经县发改委批复,目前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预计6月底前开工建设,该项目完工后将有效解决庙溪乡集镇(氽洞坎)内涝问题。在未实施项目前,建议庙溪乡人民政府加强对该河道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引导集镇居民积极参与河道监管治理。

下一步,我局将与庙溪乡人民政府共同努力,争取早日建成较高标准的防洪工程,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618日           

注:1.A类为已经解决或采纳B类为列入计划拟解决C类为留作参考

联系人: 谢良冲电话:1829049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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