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水利局等市级10部门《关于重庆市18座涉自然保护区电站分类调整的函》(渝水函〔2022〕348号)要求,我县已按期完成龙潭水库坝后电站、毛坝电站清理整改工作任务。按照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渝水〔2020〕76号)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酉阳县水利局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23-75552092。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