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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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水利水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以及水利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业务规范。承担水资源管理、河道管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水文管理、取水管理、水土保持、河道采砂、防汛抗旱、移民安置等方面的执法职能,依法查处涉水违法事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参与拟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政综合执法统计工作。依法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与本部门相关的执法工 作。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水利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水利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指导水事纠纷调处工作。承担与水利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执法支队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下属事业站所,现有事业编制10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实有人数7人,退休人员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9.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1.50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9.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32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0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7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50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5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0.0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91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91万元,比2023年减少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持续深化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压降公用经费标准,坚持厉行节俭办事业导致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谢昊然    联系方式: 023-7553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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