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自治县水利局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文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利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负责全县四个库区(乌江彭水电站酉阳库区、金家坝水电站库区、酉酬水电站酉阳库区、石堤水电站酉阳库区)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以及其他交办事项;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管理维护工作及所属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下设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1个行政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电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电规划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等10个事业单位。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实有编制数198人,包括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3人。现在编职工15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42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9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61.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629.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0万元。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915.5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3537.6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较上年减少661.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91.6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6.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9.55万元,农林水支出9892.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915.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0.6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46.2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61.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1.65万元,比上年增加353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60.1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30.67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01.51万元,比上年增加3568.29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增加,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加大,水利发展等重点工作。
酉阳县水利局单位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62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9.00万元,比上年减少196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投资,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00万元,比上年减少7.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报实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9.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01.31万元,比上年减少155.51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01.5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颖联系方式: 023-7553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