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自治县水利局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文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利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四个库区(乌江彭水电站酉阳库区、金家坝水电站库区、酉酬水电站酉阳库区、石堤水电站酉阳库区)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以及其他交办事项。
酉阳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中小型水库管理维护工作及所属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质量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河道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电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电规划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土保持工作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行政执法支队、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站、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9572.19万元,支出总计29572.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36.29万元,增长78.84%,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957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36.29万元,增长78.84%,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投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72.1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9572.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36.29万元,增长78.84%,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投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79.33万元,占11.77%;项目支出26092.86万元,占88.23%;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不再以权责发生制列支,导致2023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572.1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036.29万元,增长78.84%。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投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2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4.00万元,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1.24万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酉阳县2023年水利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2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4.00万元,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项目投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1.24万元,增长20.43%。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酉阳县2023年水利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取消权责发生制,导致2023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5.12万元,占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67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
(2)卫生健康支出176.39万元,占0.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33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2023年体检费未发放。
(3)农林水支出18908.25万元,占94.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00.36万元,增长21.15%,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酉阳县2023年水利工程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等乡村振兴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168.07万元,占0.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9.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96.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6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在职转退休人员一次性退休补贴和退休人员死亡抚恤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公用经费28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19万元,下降26.5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等保障单位日常运行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64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22.28万元,增长7800.03%,主要原因是通过专项债券安排桃花源水库、大水坝水库工程等项目。本年支出964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22.28万元,增长7800.03%,主要原因是通过专项债券安排桃花源水库、大水坝水库工程等项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1万元,下降66.1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97万元,下降63.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主要用于防洪应急保障车辆的运行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69.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24万元,下降73.6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以上部门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2万元,下降62.4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2万元,下降47.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28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5.1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4.94%,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工作会议增加,因此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9万元,下降11.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气通信、资料印刷费、职工食堂开支、职工下乡/出差差旅费报销、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88万元,下降24.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酉阳县龚滩镇移民搬迁建房户土地房屋面积测绘服务工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5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6092.86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见附件2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县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3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