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3-001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07
[ 发布日期 ] 2023-09-0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移民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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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市、县关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以及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负责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在我县所在地域的综合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为政府提供决策建议;依据国家、市有关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移民工作政策管理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移民搬迁安置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移民搬迁安置计划及任务的完成;负责全县移民资金(物资)的计划、拨付(调拨)、监督管理;负责移民后期扶持实施、水库运行管理和库区后续发展工作;负责移民工程项目的计划审批和质量监督检查;负责移民迁建工程招投标管理;负责移民来信来访的调查、答复和处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县水务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法人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下设5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规划安置科、审计财务科、信访科和后扶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29.40万元,支出总计229.4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2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收入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4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29.40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0.8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各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26.29万元,占98.6%;项目支出3.11万元,占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40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8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各项收入支出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出一人到乡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85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各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出一人到乡镇。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60万元,占1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出一人到乡镇。

2)卫生健康支出10.79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11.3%,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出一人到乡镇。

3)农林水支出184.31万元,占8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24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出一人到乡镇。

4)住房保障支出10.71万元,占4.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出一人到乡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6万元,增长1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1万元,增长116.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各项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福利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下降66.7%,主要原因是建立新型节约型机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一年公用经费紧张,部分三公经费没有支出,在本年列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辆维护费,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主要用于上级人员检查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上一年公用经费紧张,部分接待经费没有支出,在本年列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19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1.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1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表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2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2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田娜                   023-7555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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