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364T/2022-003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4
[ 发布日期 ] 2022-08-24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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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酉阳自治县水利局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及以上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水文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水利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实有编制数95人,包括局机关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79人。现在编职工 73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9人。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科、财务科、水利水电科、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科、水利工程监督与移民安置科、水资源与河长制工作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节约用水办公室)8个行政科室及水利工程管理站、河道管理站、农电管理站、水电规划管理站、水土保持工作站、水利工程质量站、水旱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水利行政执法支队8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1年度无纳入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1,565.05万元,支出总计11,565.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10.46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2021年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饮水工作已基本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度减少,水利工程投资减少,导致2021年项目收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53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648.7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2021年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饮水工作已基本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度减少,水利工程投资减少,导致2021年项目收支出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33.71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1.34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1,56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50.68万元,下降49.8%,主要原因是2021年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饮水工作已基本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度减少,水利工程投资减少,导致2021年项目收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16.04万元,占14%;项目支出9,948.01万元,占86%。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78万元,下降99.8%,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取消权责发生制,导致2021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565.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010.46万元,下降50.9%。主要原因是2021年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中饮水工作已基本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度减少,水利工程投资较少,导致2021年项目类财政拨款收、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93.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2.39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度减少,水利工程投资减少,导致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06.79万元,增长121.6%。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乡村振兴水利建设项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34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24.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8.76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度减少,水利工程投资减少,导致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42.79万元,增长118.2%。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乡村振兴水利建设项目。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34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取消权责发生制,导致2021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6.48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5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财力不足部分资金调整为预拨。

(2)卫生健康支出93.34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导致支出减少。

(3)农林水支出11,138.01万元,占9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310.57万元,增长130.72%,主要原因是年中安排乡村振兴水利建设项目。

(4)住房保障支出87.2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2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补缴2020年12月住房公积金。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0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财政决算口径发生变动,取消权责发生制,水旱灾害备灾点救灾物资资金未实现全部支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40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补缴职业年金、2021年度人员调资及补发在职目标绩效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社会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36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22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水文、防汛等任务严峻,导致办公运行公用经费运行支出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下乡差旅费、办公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66.35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本年支出4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781.91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8万元,下降72.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开支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与上年数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7万元,主要用于防洪应急保障车辆的运行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3万元,下降71.3%,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来酉工作检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08.5%,主要原因是根据水利工作开展的需要,会议费用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8万元,增长251.5%,主要原因是为提高水利行业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部门培训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7.7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水电气通信、资料印刷费、职工食堂开支、职工下乡/出差差旅费报销、会议费、培训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22万元,增长109.5%,主要原因是大力开展水利行业工作培训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及水文、防汛等任务严峻,导致办公运行公用经费运行支出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9.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水旱灾害的风险评估、洪水灾害隐患调查与评估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5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0项,涉及资金9895.6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2021年度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因为我县为脱贫攻坚贫困区县,所以年度水利发展资金未纳入市级绩效目标考核范畴。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5559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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