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4-000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24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酉阳自治县水利局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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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行使层级 区级实施(指导)部门
1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2 河道采砂许可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3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4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5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书)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9 取水许可证变更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0 取水许可证延续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1 取水许可证新发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2 取水许可证注销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3 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4 取水许可(常规审批制)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5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6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7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8 水利工程改变主要用途许可 行政许可 县级 县水利局
19 对违法围湖造地、围垦河道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0 对采砂单位和个人故意损坏智能监控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1 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和取退水计量设施,以及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2 对在取水口未设置醒目标志或者标志被损坏后未及时修复、更换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3 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4 对公共建筑物管理单位拒绝执行有关人民政府指令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5 对影响村镇正常供水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6 对采集发菜或者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 挖树兜、 滥挖虫草等违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7 对违反河道采砂许可相关规定的处罚(长江干流以外)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8 对未配套建设必要的专用水文测站或者设置水文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29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违反水利工程资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0 对擅自移动、喷涂、覆盖、损坏水利工程界桩、公告牌、警示标志等标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1 对在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2 对破坏、侵占、毁损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3 对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4 对防洪工程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5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及设施阻碍河道行洪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6 对涉河建设项目的施工、除渣、物资堆放未符合防洪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7 对汛期违反防汛指挥部的规定或者指令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8 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水工程管理单位不执行水资源调度命令或者决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39 对已成水库大坝坝顶、闸坝交通桥未经安全性论证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兼作公路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0 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和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1 对供水单位规模化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2 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投产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3 对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取水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4 对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5 对水库、水电站、拦河闸坝等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其他经营工程设施的经营者拒不服从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6 对相关工程管理和建设单位没有及时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7 对在开发利用河道中抬高河道水位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8 对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49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性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0 对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违法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1 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水利工程资质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2 对在崩塌、 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3 对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的位置、界限从事涉河建设项目施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4 对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及其工作人员收受监理单位贿赂、索取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5 对在河道内堆积砂石或者废弃物及采砂船舶对运砂船舶超额配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6 对未将生产调度和蓄(泄)水调度计划报送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7 对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涉河建设项目投入使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8 对采砂船舶或者采砂作业区未悬挂公示牌及不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安装智能监控设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59 对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0 对拒绝接受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1 对拒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2 对在无机动车通行功能的水库大坝坝顶、闸坝交通桥上通行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3 对未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4 对检测单位违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5 对新建供水工程未经批准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6 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7 对在指定银行外存储移民资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8 对未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或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运行不正常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69 对取水单位和个人规避水资源监测工作及拒绝监督检查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0 对损坏供水设施和危害村镇供水工程及其设施安全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1 对未经批准修筑及未及时拆除临时性抗旱拦水坝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2 对侵占、毁坏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3 对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4 对在禁止生产建设活动的区域从事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生产建设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5 对违法开垦荒坡地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6 对从事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单位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7 对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上或禁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8 对在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取防止水土流失措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79 对非管理人员操作河道上的涵闸闸门或者干扰河道管理单位正常工作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0 对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1 对擅自将水文监测资料转让、转借、出版或者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2 对违反河道采砂许可相关规定的处罚(长江干流)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3 对水利工程建设单位违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4 对取水单位或者个人、水工程管理单位不执行取水量核减决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5 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违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6 对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工程影响防洪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7 对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8 对侵占、毁坏水文监测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擅自使用水文监测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89 对大中型水库、水电站、航运枢纽等水工程管理单位未将生产调度和蓄(泄)水调度计划报送备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0 对未按水土保持方案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1 对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违反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2 对未经批准改变水利工程用途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3 对阻碍、威胁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4 对违反占用影响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等水利工程审批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5 对侵占、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6 对供水单位不执行村镇供水相关规定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7 对旱情解除后不按规定拆除临时取水和截水设施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8 对未取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擅自建设水工程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99 对拒不汇交水文监测资料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100 对违法建设堤防护岸降低河道行洪能力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101 对水库大坝、水闸未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或者弄虚作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102 对抢水、非法引水、截水或者哄抢抗旱物资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103 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处罚 行政处罚 县级 县水利局
104 强制拆除或者封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行政强制 县级 县水利局
105 强制拆除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修建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行政强制 县级 县水利局
106 强制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行政强制 县级 县水利局
107 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代履行 行政强制 县级 县水利局
108 查封、扣押造成水土流失的工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等 行政强制 县级 县水利局
109 对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的代履行 行政强制 县级 县水利局
110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水文测站或者未经同意擅自在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的工程的行政强制 行政强制 县级 县水利局
111 在汛期强制调度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 行政强制 县级 县水利局
112 水资源费征收 行政征收 县级 县水利局
113 河道砂石资源开采权出让金征收 行政征收 县级 县水利局
114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 行政征收 县级 县水利局
11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跟踪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16 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17 河道采砂许可证执行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18 涉河建设项目执行洪水影响评价批复内容实施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19 对于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工程设施的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20 对汛前防汛工作的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21 村镇供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22 对水资源保护工程、取水人的取用水情况和水资源费缴纳进行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23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24 对旱灾后续工作的检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25 河道巡查 行政检查 县级 县水利局
126 地区之间防汛抗洪水事纠纷处理 行政裁决 县级 县水利局
127 违反河道管理条例经济损失处理 行政裁决 县级 县水利局
128 水事纠纷处理 行政裁决 县级 县水利局
129 移民安置纠纷调处 行政裁决 县级 县水利局
130 移民迁建单位补偿安置遗留的固定资产处置权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 县水利局
131 水资源费缓缴审核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 县水利局
132 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技术审查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 县水利局
133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 县水利局
13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 县水利局
135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阶段验收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 县水利局
136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其他行政权力 县级 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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