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4011/2026-000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27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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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对象:酉阳县腴地国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欠缴纳水资源费,恶意拖欠水资源费

案件来源:依职权主动调查

立案时间:2024913

违反法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三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元):122198.88

结案时间:2025911

承办部门: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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