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案号:(酉)水行政罚[2023]29号
立案时间:2023年12月13日
结案时间:2023年12月13日
承办人:水行政执法支队陈建华、黄勇、张雅奥
处理结果:2023年11月30日,酉阳县水利局监督科、质量站对大水坝水库工程项目进行了安全与质量检查,发现:钢筋加工现场配电箱未上锁,未按时填写记录。该行为违反《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壹千(1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