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进校园 学生当起“小法官”
把法庭搬进校园,通过庭审活动流程的展示让观摩者了解相关的刑事法律常识,同时感受法律的威严,树立敬畏法律的意识。
让学生自编自演,体现了教与学的互动和以“身边事身边人”情景化方式以案释法,让僵硬的法条活起来,感觉“法就在身边”。
9月29日,酉阳县实验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实验中学的多功能会议室,576名师生现场观摩此次模拟法庭审判活动。
现场:模拟法庭“有板有眼”
“现在开庭,请全体起立!”上午9点整,在实验中学的多功能会议室里,576名旁听者齐刷刷地站立在座位面前,迎接小法官的到来。
白丹妮走进“法庭”,坐在审判长位置上。她的背后,LED显示屏上写着“酉阳自治县实验在学校模拟法庭展演活动”,投影仪上是人民法院的法徽。
“现在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穿上法袍的“小法官”一脸庄严地敲下法槌,一桩涉及在校学生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即将在这里开庭“审理”。
模拟法庭分别设置“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原告”、“被告”、“证人”,均由学生担任。
今天要审理的犯罪嫌疑人和在座的学生年纪相仿。
2024年6月15日,高山县第六中学初二某班陈天华、李某、张某、赵小燕四名女生在县城公园游玩到晚上12点过,方在公园临街处拦下一辆出租车,准备到县城顺河街406号民用出租房休息。
上车时,跟在赵小燕身后的李某某突然大声说“小燕不想上车!”已经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陈天华从车上跳下来,走到赵、李面前对赵大声说:“这么晚了,你想到哪里去?”赵答:“我家亲戚就住在附近,我要到他们家去住,因为爸妈不允许我在外头留宿过夜。”陈天华厉声叫道:“不行!你必须跟我们走!”
赵小燕一看势头不对,转身刚想跑步离开,陈天华快步上前,从赵小燕后边一把抓住赵的头发使劲一拉,赵站立不稳倒在了地上。陈仍不放手,抓住头发往出租车方向拖,疼得赵尖叫,并大喊“快放手!我跟你们走!”
赵从地上站起来,掏出手机准备叫爸爸来救自己,陈天华以为赵要报警,一巴掌将手机打落在地上,并顺手拣起放入了自己的衣袋。赵一看她们三个,加上那个出租车司机与陈是熟人,知道打不过四个人,只好忍着。
陈、李两人押着赵上了车,到了出租房,陈让赵跪下,并顺手拿起一只胶底拖鞋朝赵头上身上乱打,待赵倒在地板上后,还用脚在赵身上乱踢。房东瞿某某被吵闹惊醒,披衣起来察看发生了什么事,敲开出租房门后,发现一女生躺在地板上,害怕出事,忙叫人一起将赵送进了医院。待赵的家人到了医院之后方才离开。
当晚,赵的父亲赵伟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察介入调查引发了本案,现在就她们的行为进行审理。
“审判长”声音略显稚嫩,但沉着镇定,“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激烈辩论,“被告人”真诚悔罪……从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评议,最后进行了当庭宣判。
“被告人陈天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强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赵小燕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0000元......”随着“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16名同学完整地模拟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讲师:刑事责任年龄划分有学问
“为什么都是未成年人,有的犯罪嫌疑人负了刑事责任,而有的参与了却没有负刑事责任?这个问题,也许同学和老师们会很疑惑。”酉阳县关工委法治宣传团龚学福在模拟法庭案件审理完毕后进行点评时提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龚学福一一为在场的老师和同学解读了有关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的法律原则,并肯定了审判结果。
学生:希望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现场观摩了庭审全过程的该校八年级学生凡端说:“以前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通过模拟法庭认识到,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这种“以案说法”“亲身体验”的活动方式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同时也真实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法律的威严。”
实验中学校长冉蓉对模拟法庭进校园表示欢迎:“很多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都是由小事演变而来的,学生们年龄都在10多岁上下,有时容易冲动鲁莽,通过模拟法庭,可以让同学们直观地体会到法律的“红线”是坚决不能触碰的。大家可以通过活动,知法、懂法、守法,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酉阳县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黄朝忠希望同学们增强学法的责任感,树立法治观念,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好公民。他介绍,模拟法庭的所有剧本都是出自真实案例,根据青少年犯罪特点而改编。除了在实验中学已经开展的模拟法庭普法活动外,针对中小学生特点,接下来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讲法规故事、学生参观看看守所等普法活动,“零距离”旁听庭审,“沉浸式”模拟法庭,切实增强全县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为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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