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刚性管理机制,全过程闭环监管:
(一)承办单位主体责任:目录公示后,各决策承办单位须严格对照目录明确的事项、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按期起草决策草案,并完整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必经程序。
(二)督查纠偏机制:县政府办公室统筹日常督办,对未按期启动草案起草、未完整履行法定程序的承办单位,下发督办函限期整改;存在程序缺失、材料不完善的决策草案,直接退回承办单位补充完善,严禁未经规范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审议。
(三)动态调整机制:年度执行中确因政策调整、客观条件变化需新增、取消、延后目录事项的,由承办单位书面报县司法局审查,按原审定流程报批后统一对外公示调整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