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申请行政复议,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日期:2025-12-31
  • 政策原文

你好!你的问题已收悉。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要递交下列材料:

(1)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两份或多份(根据第三人数确定);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等);

(4)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如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时,需递交房屋权属材料,以证明存在利害关系);

(5)申请人关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间说明;

(6)其他证据材料(要求递交原件核对,不能递交原件的,要注明出处);

(7)要求赔偿的,需递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失的证据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表述不清的,行政复议机构将在5日内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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