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68H/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酉阳司发【2024】3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21
[ 发布日期 ] 2024-05-29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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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司法所、各科室(中心),法律服务单位

为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学思想 强党性 重实践 建新功”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把群众满意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我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决定推出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惠民条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立足保基本、惠民生、解民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协调。

三、主要内容

(一)简便申请流程。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申请人在申请法律援助时,既可提交能够证明申请人经济困难的其他证件,也可选择本人书面承诺的方式,优化服务效率、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

(二)实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机制。对因农民工讨薪、家庭暴力、见义勇为、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申请的法律援助免于审查经济情况。

(三)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法律援助及《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规定范围的基础上,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四)推行法律援助主动服务制。开展上门受理援助申请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群体性案件当事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上门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现场申请,现场受理,方便困难群众

(五)推行午休延时服务。困难群众到法律援助中心办事如遇午休时间,可提前一天拨75552892值班电话预约,午休时间也可办理业务,节约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

(六)加强异地协作,实现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与异地法援机构合作,主动协助受援人异地申请法律援助

(七)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智能化服务。群众可以通过12348庆法网及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小程序,在线留言、咨询等方式快速获得法律咨询解答服务,做到让群众“足不出户、获得法律咨询服务”

(八)实行法律服务受理容缺机制。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业务时,缺少非关键性材料的,可先容缺受理后补充,避免群众办事“多头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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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地址:酉阳司发[2024]3号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完善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机制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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