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县司法局第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通知》(酉阳司发〔2022〕48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经县司法局第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印发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的通知》(酉阳司发〔2022〕48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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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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