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68H/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酉阳司函〔2024〕11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日期 ] 2024-07-2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政协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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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胜旺委员

提出的《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的建议》(第127号提案)收悉。与市司法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协调联动机构改革后,相关行政执法机构的主体身份和层级发生变化,导致原有的行刑衔接机制出现运行不畅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印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中办、国办转发《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县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全力配合、行刑有效衔接的工作格局,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一、关于编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清单建议

经与市司法局对接,目前我市暂未编制通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清单。我县相关单位出台具体行政执法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细则,统一证据认定标准,明确案件移送材料,规范案件受理程序县检察院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刑事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移送处理办法(试行)》(渝检会〔20244)规定,建立案件反向移送机制;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的通知》;市场监管局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签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作备忘录》县林业局已制定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下一步我局积极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推动出台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清单。

二、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建议

我县已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县司法局牵头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参会人员为各行政执法单位、法院、检察院分管领导或相关室负责人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提出议题申请的单位承办,相关成员和单位负责人参加。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个内设机构负责推进本单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具体事宜的联络协调、业务咨询、意见收集、问题反馈、资料报送和重庆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日常操作管理等。

三、关于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议

2014年重庆市建立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实现对区县部门的全覆盖。我县依托该平台,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渠道,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等问题。充分发挥平台功能,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单位在线沟通等便利作用。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信息录入,拓展其在行政执法机关中的应用范围,逐步实现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

此答复函已经领导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函回执单上,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罗雪峰              电话:023-7555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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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酉阳司函〔2024〕11 号 关于对十四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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