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68H/2023-00039
[ 发文字号 ] 酉阳司函〔2023〕8号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6-08
[ 发布日期 ] 2023-06-1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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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开展专题学习坚持定期通报等举措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具体举措如下。

一是县领导高度重视。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报告中作重要签批,在县政府常务会议上专题组织有关部门学习加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听取汇报并安排部署工作要求,提高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认识。

是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县2021年9月24日印发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2022年12月7日转发了《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我县全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供了依据。

是坚持定期通报。建立每季度一次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工作制度,每年印发期《关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通报》,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四是制发工作提示函。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针对性制发工作提示函,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要求改进落实。

2023年一季度,我县各级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明显提升,经统计,各级人民法院共开庭审理4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4件,出庭率为93.6%。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前掌握案情,庭审时积极配合法院庭审活动,参与争议化解,切实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官”民和谐。

以上答复,有何意见,请填写在答复回执上尽快寄给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附件: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批评和意见复函回执

联系人:杨刚电话:75555297。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3年6月8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县政府办公室。



附件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

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复函回执

我于2023              日收到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94号《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现将我对答复以及建议的办理情况的意见简述如下:

沟通方式

见面沟通

书面沟通

电话沟通

其他方式

未沟通






对答复函的意见

 意

不 满 意




对办理情况

的意见

 意

不 满 意




代表本人对办理

情况的意见

代表(签名):

       

代表联系地址:                     电话:

备注:1.请代表在沟通方式、对答复函的意见、对办理情况的意见栏内打“√”,未打 “√”的视同满意2.此回执一式三份,请代表在收到答复函后7个工作日内填写回执,并分别邮寄或传真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传真:75559458)、县政府办公室(传真:75552420)和承办单位。逾期未反馈回执的,将记入代表履职档案。3.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或结果基本满意、不满意的,应当填写具体意见,由交办单位视情况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下载: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94号建议的答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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