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公证处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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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 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 项目 |
收费 性质 |
服务内容 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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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司 法 局 |
公 证 处 |
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公 证 费 |
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 |
1.企业发起人(协议) 2.企业发起人出资及转化的股权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明确财产归属(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3.企业发起人无法亲自到场,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事务(委托) 4.证明企业发起人在文件上的签名、盖章为本人所为(签名/印鉴)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办事务(委托)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声明(声明) 7.签署合同(协议)
8.无限制条件的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转让合同)
9.对投融资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违约后不经诉讼程序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10.签发执行证书
11.证明公司章程的真实性(公司章程) 12.证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经历(经历) 13.证明法人资格 (资格) 14.证明证书(执照)的真实性-证书(执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证书(执照) 15.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的真实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 16.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影印本、节本、副本等与原本内容相符(文本相符) 17.证明海外经过公证认证的文件的译文内容与原文内容相符(文本相符) 18.外派员工办理工作签证证明无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 19.股东去世后股权继承、个人独资企业继承(继承)
20.证明遗嘱(遗嘱) 21.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不可抗力事件、意外事件等
一.1.监督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大会召开过程(现场监督) 2.监督会议召开过程(现场监督) 3.监督债权人会议召开过程(现场监督) (1)企业比赛评奖、股东会/董事会 (2)公司会议 (3)股东大会、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4)商品住房项目销售摇号 (5)其他抽签/摇号 (6)土地使用权出让挂牌 (7)拍卖、招投标、开标、决标 (8)其他现场监督
二.1.对企业经营中发生的行为、出现的事实进行证据固定(保全证据) 2.对争议或侵权的行为、事实进行证据固定(保全证据) 3.对公司财产清点造册的过程进行证据固定(保全证据) (1)保全视听资料、保全电子证据、保全行为 (2)对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3)不动产证据保全、财产清点 (4)对证人、证言、书证保全 (5)其他物证的证据保全 (6)邮寄送达 (7)现场送达 (8)其他保全证据
三.对经营资金进行监管、在指定的条件或者情形下进行给付〔监管(保管)〕 (1)保管(非遗嘱/遗赠) (2)遗嘱/遗赠保管 四.(1)债权人因自身原因拒绝领取标的物 (2)对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进行提存(提存) 五.各类法律问题咨询(咨询) (1)民事类公证咨询 (2)经济类公证类咨询 六.对重要法律问题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 七.常年公证法律顾问服务(公证法律顾问) 八.代为起草法律文书(代书) (1)代书民事类法律文书 (2)代书经济类法律文书 九.代为办理法律事务 (代办) (1)代办登记 (2)代办认证 十.线上国内公证远程视频费 十一.海外远程视频费(仅限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机构办理)
十二.对内或者对外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尽职调查) (1)委托专项调查
(2)核查核实
(3)上门办证服务费
十三.其他收费 (1)公证书副本费 (2)翻译费、委托鉴定、检验检测、评估费 (3)复印费、打印费 (4)查阅公证档案费 (5)公证事项刻盘费 (6)涉台公证书副本邮寄费 (7)公证书邮寄费 (8)其他 |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19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475元。 2.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19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475元。 3.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190元;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475元。 4.每件收费380元。 5.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190元;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475元。 6.不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190元;涉及财产处分的,每件收费475元。 7.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15%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1%收取;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7%收取;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04%收取。 8.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15%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300元的,按3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1%收取;5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7%收取;5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04%收取。9.标的总额6亿元(含6亿元)以下的,按标的总额的0.05%收取,最低每件收费300元,标的总额超过6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公证服务费。 10.申请执行债务总额6亿元(含6亿元)以下的,按申请执行债务总额的0.1%收取,最低每件收费500元。申请执行债务总额超过6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公证服务费。 11.每件收费380元。 12.每件收费150元。 13.每件收费380元。 14.每件收费380元。
15.每件收费380元。
16.每件收费285元,其中涉及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的,每件收费95元。 17.每件收费95元。 18.每件收费150元。 19.(1)受益额在50万元以下部分(含50万元),按0.5%收取,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按0.4%收取;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按0.3%收取;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1%收取。 (2)居民房产可采取按房产面积计费和按受益额计费的方式,从低选择。农村的农民自有住房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5元/平方米,其他居民房收费标准为60元/平方米。单套居民房产办理继承、赠与、接受遗赠公证费用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万元。房产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在收取1万元公证服务费基础上,对房产价值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加收0.1%公证服务费。 (3)证明单方赠与或者受赠的,减半收取。 20.每件收费600元(提供起草遗嘱服务的,每件加收400元)。 21.每件收费285元。
一.(1)每件收费5000元—50000元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 (2)每件收费5000元-20000元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 (3)每件收费20000元—100000元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 (4)每件收费20000元—50000元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视难易程度协商 (5)每件收费5000元—50000元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视难易程度协商 (6)每件收费5000元—50000元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 (7)每件收费10000元—50000元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 (8)参照相近公证事项协商收费
二.(1)每小时1000元—5000元或每件2000元起,视难易程度协商 (2)每件2000元起,视难易程度协商 (3)每件5000元起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视难易程度协商 (4)每件收费1000元—5000元 (5)每件2000元起或每小时1000元—5000元,视难易程度协商 (6)每件收费200—1000元 (7)每件收费1000—5000元 (8)参照相近公证事项协商收费
三.(1)每件每月200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租用银行保管箱另计 (2)每件每年500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租用银行保管箱另计 四.提存按照标的1%收取,最低500元,也可以视难易程度另行协商
五.(1)每小时200元—50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2)每小时500元—200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六.每件2000元起,视难易程度协商
七.每单10000元起,视具体服务内容协商 八.(1)每件200元—3000元 (2)每件500元—30000元
九.(1)免费或每件100元—500元 (2)免费或每件50元 十.每件200元 十一.依服务内容协商,每件2000元—5000元 十二.(1)依托电子数据系统调查的每件50元。市内调查按路程远近每件200元—500元。外省市调查协商收费,食宿费、交通费依实际发生支付 (2)应当由当事人举证的事项,但当事人因举证有困难,委托公证机构进行调查核实的,公证机构依托电子数据系统核查核实房产信息、婚姻信息等,免费。由本处调查人员外出核查核实的,收费标准参照委托专项调查。 (3)每件300元—3000元。外省市上门办证协商收费,食宿费、交通费依实际发生支付
十三.(1)国内公证书副本费每本10元,涉外、涉台港澳公证书副本费每本30元 (2)依实际发生支付 (3)免费或每张0.5元 (4)每本案卷50元 (5)每张光盘30元 (6)每件120元 (7)每件20元 (8)依实际发生支付或参照相近公证事项协商收费 |
政府制定 制定部门: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重庆市司法局
市场调节价 |
1、《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 〔2021〕1081号) 2、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3号)
1、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3号) 2、《重庆市公证协会关于规范公证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渝公协〔2023〕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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