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009146268H/2021-000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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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相关立法工作协调。

4、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和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各乡镇(街道)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承办县政府有关行政诉讼案件和市政府裁决案件。负责县司法局管辖的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司法救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行政应诉和行政裁决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办县政府涉外、涉港澳台有关法律事务。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社会法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监督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11、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应急处突指挥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 1 个,内设相关科室9个(县依法治县办秘书科、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科、行政复议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科、政工科);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指导管理中心、社区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县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个(公证处),基层司法所39个;律师事务所6个;法律服务所4个;鉴定机构1个。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372.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96.57 万元,上年结转37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23.89 万元,主要是2020年持续性项目较多,项目经费结转较多。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372.73 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784.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3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37万元。农林水支出21.6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423.89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456.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0.9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65 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6.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6.57万元,比2020年减少66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9.92 万元,比2020年增加33.3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6.65万元,比2020年减少698.37 万元,主要原因是削减项目保障民生等。

本部门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0万元,比2020年减少5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与上年比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 10万元,比2020年减少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 万元,比2020年减少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购车需求。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693.02 万元,比上年增加101.75万元,主要原因为原法制办职能合并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1.1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1.1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1.17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66.6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17 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万小丽  联系电话:023-75552531


附件: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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