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75555297
单位职责:
负责制定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负责管理指导全县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负责指导、协调各级调解组织接受民事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负责指派人民调解组织对政府交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指定人民调解组织接受跨县、乡镇、部门联合调解的民事案件。负责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对调处工作不力、矛盾纠纷多发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负责协助解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困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矛盾纠纷调处,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及重大隐患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负责发动人民调解组织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党的政策,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人民调解,解决问题。
负责档案、文件、卷宗的管理。完成县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