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重庆市琦福缘商贸有限公司登记的公告
重庆市琦缘福商贸有限公司及相关利害关系人:
2025年6月10日,我局收到陶天琦提交举报,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为重庆市琦缘福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在调查期间内,未收到该公司及相关权利人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本局决定撤销重庆市琦福缘商贸有限公司登记,其违法取得的营业执照作废。
如对该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酉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酉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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