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相关科室:
为切实做好2025年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风险管控实施办法》和《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经县局研究决定,制定了《酉阳县2025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酉阳县2025年度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方案
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支队、科室与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事权清单(试行)》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分工
(一)食品科按照2025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年度任务表(附件1)分季度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全县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移交执法支队查处。
(二)各市场监管所按照2025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年度任务表(附件2)分季度对本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工作内容
(一)监督检查对象
科所分别根据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风险分级情况,对全县所有食品生产加工获证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开展频次化日常监督检查,根据产品特点、本地特色、日常监管情况确定肉制品、粮食加工品、桶装饮用水、调味品、白酒、茶叶及其制品为重点产品。
(二)监督检查频次
科所要分别按照县局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A级风险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B级风险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C级风险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D级风险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在企业生产旺季时要确保一次进行现场检查,对季节性、节令性生产的腊肉、月饼、粽子等食品要增加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三)监督检查内容
科所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要对照智慧监管系统中《食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明细表》按照任务规定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在逐项检查的同时,重点检查生产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及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内容,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做到检查有记录、监管有痕迹、履职可印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给予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确保监督检查覆盖率100%、问题整改完成率100%、处罚惩戒率100%,同时要将相关情况纳入企业监管档案,作为调整计划和分类分级管理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科所要高度重视,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按监督检查计划规定的季度时限开展工作,全力抓好落实。
(二)综合统筹,循序推进
科所要综合统筹,要按照食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年度任务计划按时序推进监管工作,按时完成监管工作量,确保监管实效。
(三)明确责任,严格纪律
科所要明确责任领导和监管责任人,实行“谁管辖、谁负责”的层级负责制度。要明确检查主体、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和检查要求,特别要记录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监管档案,切忌走马观花、敷衍了事。要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依程序督促整改到位,不留死角,杜绝“潜规则”,确保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四)信息录入及上报
科所要将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管信息录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平台(我的任务-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计划任务和其他任务),实现对食品生产日常监管数据的信息化管理,为市局准确掌握监管状况发挥好信息支撑。
附件:1.2025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年度任务表
2.2025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检查年度任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