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42MB1535314L/2022-001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酉阳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4-20
[ 发布日期 ] 2022-04-28

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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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督检查要点及监督检查指南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260号)要求,制定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手段监督检查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等。监督检查应当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实施。日常监督检查由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监管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根据市局每年下达抽查检查计划,按要求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对象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直接从事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活动的销售者和不直接从事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活动但与销售活动密切相关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从事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经营者等责任主体。

、风险等级评定食品销售风险等级评定已纳入市局智慧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平台并由系统根据评定规则自动评定,实施动态管理。食品销售责任主体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系统评定的风险等级与监督检查人员进入现场按照《食品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进行打分评定的风险等级不符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其中冷藏冷冻食品、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批发销售者、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不得调低风险等级。

、监督检查频次各市场监管所应当每两年对本辖区内所有食品销售责任主体进行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按照市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要求,每年对本辖区内被抽查的食品销售责任主体对照《食品销售监督检查要点表》明确的检查内容,实施表单式、频次化、全项目抽查检查,风险等级为A级的主体,每年检查不低于1次,风险等级为B级的主体,每年检查不低于2次,风险等级为C级的主体,每年检查不低于3次,风险等级为D级的主体,每年检查不低于4次。

五、监督检查结果确认及结果公开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当场填写或打印《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一式三份,签字后现场书面告知被检查责任主体监督检查结果,经被检查责任主体签字或盖章后按要求保存。食品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在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栏)张贴或者公开展示《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一次监督检查。


附件:《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监督检查要点表及监督检查指南的通知》(渝市监办发〔202260号)



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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