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野生蘑菇风险提示

日期:2024-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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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时节,气温升高,雨水增多,野生蘑菇也进入生长旺盛期。为有效预防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提出以下风险提示:

1、不采摘和食用野生蘑菇

蘑菇因为味道鲜美且含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营养物质,深受广大群众喜爱。但毒蘑菇因其外形与可食用蘑菇相似,难以区别,近年发生过多起食用毒蘑菇中毒事件。目前没有简易鉴别野生蘑菇是否有毒的科学方法,一般人极易误食而引起中毒,治疗尚无明确特效解毒剂。

不要轻信民间或网传的一些没有科学依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不采摘、不食用野生蘑菇或来源不明的蘑菇,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以免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2、严禁经营野生蘑菇

超市、农贸市场等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以及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禁采购销售、加工制作野生蘑菇和来源不明的蘑菇。农家乐经营者和农贸市场内的自产自销户不得采摘经营野生蘑菇。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采购使用人工栽培食用菌菇时要认真查验,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并做好台账记录,做到货源的可追溯性,并加强员工对蘑菇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提高防范意识。食品经营者发疑似毒蘑菇的要及时处理销毁,严防其流入市场和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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