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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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依法治县办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酉阳县委宣传部、酉阳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关于开展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执法监管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跨越。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取得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召开局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会前学法、全局法制培训等方式,结合主题教育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相结合,通过灵活多样的学习,营造学习氛围,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深刻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全局领导干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及行政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局干部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依法履职履责、依法行政。2023年度全年全局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重要讲话论述等30余次,全局干部职工157人参加了培训。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证流程,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登记模式改革。申请人只需要填写并提交“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即可完成住所登记。二是规范权责清单管理。及时组织对现有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对行政权力的办理流程进行规范,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按照便民高效的总体要求,对进驻政务大厅事项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切实履行一次告知、一次办成;推行联审机制,实现申报材料信息共享,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机制,与公安、税务等部门之间实行数据共享,不出政务中心就能实现“一次通办”。将能下放的权力下放至基层所,基层所切实承担主要办证义务,让数据多跑路,减轻办事人员负担。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详细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进行抽查、公示,提升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2023年度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制定计划25个,其中食品销售领域双随机检查651次,利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倡导“阳光餐饮”入驻1573家,促进食品领域监管取得新成效,切实维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制定构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体系,实施年报制度,将未年报企业纳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管理,倒逼企业诚信经营。截至2024年1月,我局统计共计1632家企业已纳入异常名录处理。

(三)有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指引(2.0版)》的总体框架下,进一步有序推进行政执法赋权工作,优先对黑水镇人民政府正式实施赋权工作,以黑水镇示范引领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参与对黑水镇赋权事项、办案系统操作等课程的培训学习。实行基层所包片制度,整合执法资源,将我局基层所执法人员与乡镇其他执法队伍统一协调调度,联动执法,县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法制保障中心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开展线上指挥协调,做好法治保障。至执法改革实施后,黑水所结合黑水镇人民政府等执法队伍实施联动执法3次,有效推动基层执法力量整合。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努力做到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2023年度我局共计审查规范性文件4部。《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酉阳自治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留继续使用;《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县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酉阳自治县质量强县奖励办法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拟修改;《酉阳自治县知识产权奖励办法》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知发〔2022〕82号),决定予以废止。二是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2023年度我局法制联合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合法性23个,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为我局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五)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一是不断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将决策行为始终置于法治框架内,囊括综合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领域的方方面面。二是贯彻落实《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推行重大决策事项。履行全体参与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在拟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等重大决策前,依托政务公开网站畅通公开征求意见的渠道,并对决策草案进行充分调查论证,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理合法有操作性。

(六)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力争将法治宣传落到实处,违法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二是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签订印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双方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查办、联查联办等方面的协作机制,并具体到岗到人,提高行刑衔接的操作性和效率。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推行三项制度,逐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局内科所队所按照一般程序办理案件需将案件材料向法制提交,由法制审核通过后方能进入下一流程,确保案件程序、实体合法,有效提高市场监督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2023年度法制审核案件378件,审核率达100%。四是落实案件评查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杜绝随意执法、随意处罚、执人情法和乱处罚现象。2023年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78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9件,罚没金额合计302万元。其中食品类案件223件,罚没金额43万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类案件53件,罚没金额18.3万元;产品质量36件,罚没金额59万元;商标、专利类案件10件,罚没金额2.5万元;广告类案件10件,罚没金额7.3万元;价格类案件2件,罚没金额0.3万元;特种设备类违法案件13件,罚没金额71万元。行政复议案件20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投诉举报类15件,分别涉及食品11件、产品质量类2件、商标1件。现16件已审结,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7件,调解结案4件,驳回申请人申请4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有效维护了辖区内市场制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协作,在全县开展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我局2023年特种设备科专项检查3次,价竞科8次,质量与计量科10次,网监科1次,信用科1次,知识产权科4次,食品科12次,药品科12次。

(七)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一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内设纪委监委监督机构,抓实行政内部监督,落实防控措施,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维护司法权威,积极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领导出庭应诉制度,增强对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部门信息梳理,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标准,细化、规范编制部门权力清单目录,主动、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全年我局公开公示政务工作信息52次,公示公告11次,案件公示182件。

(八)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坚持把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服务群众的手段。结合实际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宪法日等重大节点,通过市监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普法六进等形式,宣传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普法知识学习到位。二是建立健全全局学法制度,将普法学习纳入全年学习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研究,领导班子带动全局工作人员带头学习。三是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通过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战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我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计划。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局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推动,积极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范围,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我局落实落地。组织全局干部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全局干部依法办事能力。

(二)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依法行政。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定期听取各科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度汇报,把握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时间节点,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困难。全局严格实行公文审批制,重要公文、办案决定书等文书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发布。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三)全面落实法制监督。贯彻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全局形成1名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体系作用,狠抓党组决策规范,使重大行政决定的党委议事、决策严格按法定程序规范运行。严格监督各科室、执法支队、监管所依法行政,加强对“三品一特”、知识产权、商标等业务监管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亟需强化。面对“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及随行业发展出现的执法新业态,市场监管法律点多面广等多重桎梏,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同时市场监管领域涵盖公众衣食住行方方面面,监管事项多且繁杂,执法人员数量客观上配置不足,且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执法力量薄弱的现实困境,致使应对综合行政执法中遇到不同矛盾纠纷时,执法效率较低。急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以面对各种突发风险。

(二)法治宣传教育亟需加强。全局学法意识不够强,学法氛围不够浓厚,只有少数执法人员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防范风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同时,需要开拓社会普法思路,寻找新的普法渠道,创新宣传内容,深入浅出解释法律法规,使法律法规宣传深入人心。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总结法治建设经验,把握重难点,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务实举措,为依法治县提供有力保障。

(一)全盘梳理,序时打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对相关工作安排深入梳理,按照职责分工原则,细化工作方案措施,主动落实并及时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二)严格遵守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推进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建立重大决策工作台账,保证决策质量。

(三)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法治宣传。根据2024年普法计划,以“八五”普法规划为中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营造全民参与市场监管法治氛围。

(四)打造市场监管执法专业化队伍。结合新修订法律,如《行政复议法》、《川渝地区市场监管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以及新型业态,针对性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开展执法规范、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效率高的过硬执法队伍,持续提高执法水平。

酉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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